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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方位推进辖区诚信建设
2011-07-15 09:22:00 来源:人民网
据悉,为加强和推进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山东证监局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诚信意识倡导、诚信制度建设、诚信机制创新以及诚信档案的完善,将诚信建设融入到各项监管工作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据悉,为加强和推进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山东证监局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诚信意识倡导、诚信制度建设、诚信机制创新以及诚信档案的完善,将诚信建设融入到各项监管工作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强化诚信意识,严厉打击不诚信行为

  

通过开展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培训、“上市第一课”培训,召开证券期货机构监管例会等方式,督促监管对象高管人员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诚信、对市场诚信的意识。同时,加强事后问责,将不诚信行为列为“三项必须严惩”行为之一,对不诚信行为实行“零容忍”。前期,针对辖区一家上市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不配合检查,延迟提供财务资料和提供虚假业务资料等行为,分别对其采取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并在辖区内进行通报。这是近几年来,山东证监局对上市公司采取的除立案稽查以外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对辖区监管对象产生了较强的警示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细化量化诚信约束指标

  

将诚信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在监管制度建设中,通过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作用促进辖区诚信意识提升。如《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公司未履行上市并购重组以及股改承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未按规定参加培训以及不配合监管的17项不诚信行为分别予以量化计分,作为对上市公司合规评价和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之一;《山东辖区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评价办法》将违反规定限制客户转户销户、未明确告知客户所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的风险特征、在投资咨询中片面夸大虚假宣传和发布误导性信息,以及不配合监管、不遵守自律公约等10项不诚信行为规定了量化分值,作为对营业部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的依据之一。

  

三、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诚信档案建设

  

在落实《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建立了各类监管对象的诚信台账,具体分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五大类,并以监管对象为基本单元,详细列明其失信情况,通过局OA系统公布,供全局干部共享共用,作为业务工作的参考。同时,加强与自律组织的协作,探索建立与辖区自律组织的诚信信息交流机制,以将自律组织的自律信息和监管部门的诚信信息结合起来,为监管工作服务。

  

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发挥诚信信息作用

  

将诚信信息的录入、更新、查询使用情况列为处室日常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印发了《关于加强诚信档案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由法制处室在诚信档案建设使用工作中落实督促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并进行公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强调监管执法环节必须查询诚信信息,强调行政许可审核必须查询涉密管理信息。通过上述措施,监管执法及时查询诚信档案、执法结果及时录入诚信档案已成为监管干部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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