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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出台
2012-06-27 09:18:41 来源:东南网
电商领域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有望终结。近日,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

电商领域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有望终结。近日,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立法将从市场准入、信用体系建设、消费维权、案件管辖、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业态、跨境交易、网络不正当行为、“秒杀”(限时限量促销)等网络新兴行为九大方面落实条例。

那么,《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与此前我国出台的电商相关条例相比,究竟有什么不同?对于泉州电商行业来说,该法律哪些方面会受到重点关注?目前泉州电商行业充斥着恶性“价格战”的硝烟,《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的出台能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恶性价格战?带着上述疑问,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泉州分部主任杜文晖。

新规涵盖众多细分领域

晋江经济报:《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与此前我国出台的电商相关条例相比,有什么不同?

杜文晖:其实,我国相关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与规范一直都有,也出台过相关的条例和意见,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但在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上略显欠缺。到目前,国内尚未出台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法律的空白使电子商务市场一直处于门槛过低、鱼龙混杂的状态。《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的出台可以说是填补了这一块监管空白。

与此前相比,已被列入今年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涵盖电子商务市场中诸多细分领域,不仅包括B2B贸易、C2C与B2C网络零售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较为成熟的电子商务模式,还囊括了O2O网络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虚拟商品交易这样的新兴模式。

晋江经济报:对于泉州电商行业来说,该法律哪些方面会受到重点关注?对于行业来说,会有哪些利好方面?

杜文晖:本次立法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网络经营者主体的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网络促销规范、虚拟商品交易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监管等方面。对于泉州电商行业来说,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和网络促销规范一直受到行内关注,这也将关系着泉州未来电商格局的发展。其实,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出台,对整个行业是一个利好。在有法可依之后,对行业本身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都有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涉及网上支付、物流快递、电子认证、数据服务和信息安全等环节,在很多环节均设有行政许可且存在手续繁杂等现象。该法律出台会简化这些手续办理。另外,与电子商务发展有关的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现象一直存在,这不仅造成了行业监管的重叠,还产生了监管的真空地带。在浪费资源的同时,也没有能力从全局的角度规划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各部门均从各自工作职责出发出台有关的政策及其管理措施,相互之间存在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象。而此次立法也将重点梳理“多头管理”现象。

有望遏制恶性价格战

晋江经济报:目前泉州电商行业充斥着恶性“价格战”的硝烟,对此,你认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的出台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价格战?

杜文晖:目前的价格战和比价工具无疑可以帮助消费者买到更加便宜的商品,但是长期来看,只有各个泉州电商企业全面完善自己的市场机制,让消费者不但可以买到称心的商品,还能买个踏实,才是各电商之间竞争的关键。

在我看来,恶性价格战会伤害品牌。举个例子,假如你一直追捧耐克品牌,对品牌也了解,知道它是一个高端的牌子,所以其商品在价格上也是较高的,但是最近网上经常有耐克打折、促销而且力度相当大,原价1000元现价100元就可以拿下,每天这样,你是否会质疑?长久下去,这个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性价比也会下降。因此,恶性价格战只会折损品牌形象,不管是为了盈利还是有其他目的,恶性价格战一定不能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出台后,网络促销规范等条例将会对产品促销机制进行规范。换句话讲,企业制定的产品价格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有关部门的管理,这会对泉州电商们愈演愈烈的恶性价格战有所遏制,对于恶性价格战带来的恶性竞争行为也将有效制止,使得泉州电商行业中的多数经营者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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