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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食品企业质量信用分为四个等级
2012-12-25 11:17:46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19日记者获悉,市质监局近日在省内率先出台《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该办法,福州市将成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将企业质量信用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

19日记者获悉,市质监局近日在省内率先出台《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该办法,福州市将成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将企业质量信用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

办法规定,“A级信用标准”为企业在近两年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小,具有维持高水平质量信用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障能力,且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等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的;“B级信用标准”为企业在近两年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小,具有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障能力,在近一年内有日常监督检查不良记录但已按期改正,同类不良现象一般不再重复出现,且无产品质量问题记录的;“C级信用标准”为企业在近两年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大,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不强,产品质量不稳定,保障能力较低,在近一年内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或未能及时有效改正监督检查发现的不良问题,但未出现严重质量失信事件,也未因质量失信行为造成人身伤害、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D级信用标准”质量信用风险很大,近一年内出现造成人身伤害、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质量信用记录中有违法生产经营记录或严重质量问题记录的。

质监部门将对企业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监管,对质量信用A级、B级企业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C级、D级企业建立警示与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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