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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用电失信将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2017-06-02 13:59:41 来源:南方日报
将企业用电失信情况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丰富企业的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高诚信用电和缴费意识。

6月1日起,企业逾期未交纳电费或存在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将可能摊上大事。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供电局获悉,广东电网公司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了《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息合作协议》,东莞市企业客户用电失信信息将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欠缴电费等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将企业用电失信情况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丰富企业的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高诚信用电和缴费意识。”东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将企业用电失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能提高对违约用电、窃电等行为的震慑力,并促使企业自觉形成准时缴纳电费的习惯。

那么,用电失信包括哪些行为?是不是一次未缴纳电费,信息就会被纳入征信系统?供电部门提醒,用电性质属于大工业、普通工业、非工业及商业的客户,连续3期当月电费在25日后缴纳或12个计费周期内,累计5期当月电费在25日后缴纳的;或大工业、普通工业、非工业、商业及居民客户已被查处发现窃电和违约用电的就属于用电失信。一旦客户存在上述行为,其信息将会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可能会影响其信用贷款审批、发放。

同时,供电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失信客户信息将以实际用电方为准,如果失信的用电客户属于厂房(物业)租赁性质,将以实际用电的结算户信息为准,供电部门会将失信信息以短信、通知书的形式告知业主和实际用电方。业主在租户方发生变更时要提醒租户及时向供电部门变更用电信息,并保留好厂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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