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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将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2017-08-03 09:37:18 来源:四川日报
为实现“一评值千金”,成都将结合企业环境信用状况,积极探索实行企业环境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在环保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环保科技项目立项和环保评先创优等工作流程中,嵌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调用和信用状况的审核环节,有效应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

一旦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处理,企业将被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受到从严审查环保行政许可申请、不予新增贷款等惩戒。7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成都将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通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企业环境信用制度。

根据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三大类19项评价指标,成都将采取“评分”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所谓“一票否决”,是指在评价年度,只要企业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吊销许可证等8类情形之一,将直接被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为实现“一评值千金”,成都将结合企业环境信用状况,积极探索实行企业环境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在环保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环保科技项目立项和环保评先创优等工作流程中,嵌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调用和信用状况的审核环节,有效应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对环境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约束和惩戒;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结合企业环境失信行为的类别和具体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审查其环保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监察执法频次,从严审批或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成都还将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作为信贷审批、贷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环保不良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建议保险机构对环保守信企业予以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对环境失信企业提高费率。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成都将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广的模式,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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