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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2017-08-30 09:0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28日在北京表示,建议实行更严格的著作权保护,研究把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推动建立著作权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惩诫机制。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28日在北京表示,建议实行更严格的著作权保护,研究把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推动建立著作权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惩诫机制。

在当天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王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他表示,中国著作权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著作权产业蓬勃发展,著作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王晨指出,著作权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执法部门应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手段和能力不足,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查处不及时等问题。司法保护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案件存在维权成本高、诉讼时间长、举证责任重、赔偿数额低等问题,“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著作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的积极性。对网络游戏画面、综艺节目模式、体育赛事直播、聚合链接等新型疑难案件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对著作权刑事案件的判罚尺度各地也掌握不一,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王晨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著作权保护。包括建立健全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合力,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犯罪网络。研究把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推动建立著作权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惩诫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作品网络传播的监管,将云存储空间、电子商务平台、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即时通信工具公众账号等纳入有效监管。

他还表示应抓紧修改著作权法。许多部门和地方对著作权法提出了修改建议,主要包括进一步健全著作权权利体系;完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集体管理、著作权登记等制度;健全网络著作权保护机制;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加强与中国已加入的著作权国际条约的衔接等。对这些意见,在修改著作权法时要予以重视、研究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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