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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份信用领域大事记
2020-04-02 09:27:14 来源:新华信用 中国城市信用
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显示,2020年将加快起草《社会信用法》。

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

3月2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于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二、中国银联:持续治理套路贷等违规商户和APP平台

3月2日,中国银联表示将持续治理套路贷等违规商户和APP平台,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套路贷等非法交易活动商户和APP的侦测分析,禁止成员机构向存在非法交易情况的商户提供支付服务。

三、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四、《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范指引》发布

3月3日,中国国债协会发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范指引》,强化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指引》明确评级机构应详细披露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指标应至少披露至二级指标。

五、中消协:网络游戏经营者应诚信经营拒绝虚假宣传

3月3日,针对收到众多消费者对有关网络游戏消费纠纷的反映,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希望网络游戏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经营,拒绝虚假宣传。

六、国家税务局:“银税互动”企业纳税信用拓展至M级 数量翻番

3月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针对这次疫情的影响,为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税务部门在今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从纳税信用A级、B级拓展到M级,这样数量增加了一倍,并且确保疫情期间信息推送、申请受理不中断,努力实现“银税互动”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

七、严格落实“健康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3月4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司长罗俊杰表示,工信部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措施,切实加强监管,防范数据的泄露、数据的滥用等违规行为。

八、《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

3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要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等,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九、证监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构建声誉约束机制

3月6日,证监会通报2019年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多措并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积极构建声誉约束机制、发布执业机构诚信信息,研究分类评价机制、坚持分类监管,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归位尽责,努力构建优胜劣汰的良性执业生态。

十、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将加快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

3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将加快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代理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依照规定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并在有关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实施、品牌机构培育、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或取消资格。

十一、多部门:严打虚假违法广告 构建广告信用监管格局

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修订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工作要点》其中明确,强化广告协同监管。加强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强化联合部署、联合约谈告诫、联合执法、联合调研,提升部际联席会议协调调度能力。研究建立广告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广告信用监管格局。

十二、住建部:鼓励银行对信用好的企业增加授信额度

3月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表示,住建部日前发出通知,鼓励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同时也鼓励银行对信用好的企业增加授信额度和给予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对于一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

十三、《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被列为2020年江苏省级正式立法项目

3月10日,经江苏省省委常委会和省人大批准,《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被列为该省2020年省级正式立法项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作为立法草案起草的责任部门,专门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及立法起草小组,自1月22日起已经相继召开《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部门草案起草组全体人员五次会议。

截至目前,该条例起草小组已经拟定立法草案章节内容,初步明确总则、信用行为、信用管理、信用奖惩、信用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环境、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

十四、财政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3月10日,财政部对外印发通知,明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主体、公开内容等细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

十五、23个部门联合部署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聚焦改善消费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消费领域治理水平,《意见》提出,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十六、银保监会:降低银行对信用良好企业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3月1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杨丽平表示,银保监会正按照第8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有关重点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跟进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复产需求,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同时推动适当降低银行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十七、商务部:优化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保障企业外贸收汇风险

3月1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表示,近期,商务部会同中信保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引导外贸企业用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有效保障出口收汇的风险。

十八、中消协开展线上维权主题活动 公布疫情期间消费维权热点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利用网络平台开展“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主题活动,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活动发布了涉疫情投诉总体情况: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涉疫情消费者投诉180972件。

中消协呼吁,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涉疫情退改政策,继续加强对不法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各行业经营者要加强自律,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责任。同时,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十九、民政部将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等3家社团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3月16日,民政部网站公布对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中国歌剧研究会、中国体育集邮与收藏协会3家社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二十、财政部发布第三方评估结果: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提升

3月17日,财政部发布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提升,信息发布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日趋完善,社会主体可以更加及时、准确、便捷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有效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明显推动作用。

二十一、江苏出台两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文件

3月1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深入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对刚出台的《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祁彪介绍,两个文件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和新措施,提出了分步实施方案,为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工作遵循和路径指引。

二十二、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消费领域诚信建设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月18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副司长白京华表示,推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举措之一即加强消费领域的诚信建设。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建设消费投诉的信息公示系统,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消费投诉公示工作,针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行业、企业进行投诉公示。将经营者被投诉的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

二十三、证监会:重组上市造假应纳入欺诈发行范畴

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等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标的资产财务资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也应认定为欺诈发行,从而将此前颇受争议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造假正式纳入欺诈发行范畴。

二十四、我国银行机构抗击疫情信贷支持超1.8万亿元

3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目前,银行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已超过了1.8万亿元人民币。自1月25日以来,20%左右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本息已经享受到了延期还款的安排。1-2月份,新增制造业贷款2500亿元,明显高于上年同期增幅。

二十五、国务院常务会议: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比重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快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已定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比重,推动新增贷款更多支持首次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大企业、头部企业运用获得的融资,以预付款等形式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支付现金,带动共同发展。

二十六、两部门:完善边境贸易产业链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3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进出口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小组团”滚动开发,支持边境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完善边境贸易产业链,推动市场多元化,支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

二十七、工信部:鼓励以套餐升级、信用购机等促5G终端消费

3月24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通过套餐升级优惠、信用购机等举措,促进5G终端消费,加快用户向5G迁移;推广5G+VR/AR、赛事直播、游戏娱乐、虚拟购物等应用,促进新型信息消费。

二十八、工信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使用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3月2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韩夏表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收集用户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严格落实隐私保护的要求,截至目前,通信大数据的分析还没有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

二十九、银保监会:保险资管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3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十、《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议通过

3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标志着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进入了崭新阶段,今年4月28日起施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突出制度创新,规范政府行为,搭建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框架,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重点提出5大制度创新:(一)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三)构建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四)构建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五)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

三十一、国家发改委:2020年将加快起草《社会信用法》

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显示,2020年将加快起草《社会信用法》。

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2020年国家发改委将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立改废”。在全国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国家级新区等推开营商环境评价。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实施工作。继续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颁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开展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持续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深化减税降费。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和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继续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适时修订本委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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