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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便宜时代即将终结?
2011-06-30 16:31:01 来源:云南日报
据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网店实名制实行近1年后,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

   据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网店实名制实行近1年后,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表示,该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据媒体报道称,在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第二稽查局负责人介绍,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

  对此,记者采访了一些卖家、业界及部分昆明网友。

  卖家反应

  按规模征税

  “依法纳税是未来发展方向,这是肯定的。但不能一刀切,网商水平毕竟参差不齐。”在北京拥有两个花店的淘宝卖家咚咚琳,刚听闻网店征税的消息就神情紧张,当得知并非全面要求征税的情况之后,情绪又稍微恢复些平静。“现在网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少,网购之所以受到网民热爱,关键在于物美价廉,家家网店都征税,购物的乐趣反而没了。其实,目前许多网店依然需要宽松的政策来扶持。比如我的小店,一个月销售鲜花、干花的营业额只有几万元,有20%的毛利润,员工要吃饭、场地要收钱,刨除成本后就只有几千元了,在北京这只能维持基本开销。依法纳税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应该对个人网店是否征税的标准区别对待,如按照网店的经营规模、营收档次进行不同征税标准的划分。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才征税,不一定看网店是否是皇冠级别。征税标准还应根据网络交易特点、商品类别进行不同划分;不同产品的征税比例也该有所区别。如电子产品、虚拟货币此类商品的利润非常低,完全靠大量走单来实现积累,这与利润可观的服装、化妆品行业相比差距太大。”咚咚琳说。

  业界声音

  防优质网商流失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认为,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经营的网店,依法纳税都是应尽的义务。但是管理部门对征收对象、征收税种、征收比例、征收时机,还应多听取各方意见。就目前武汉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来看,尚不具备征税条件。有学者还认为,武汉对个人网商“开刀”很有可能会让一部分网商另觅“乐土”。“电子商务交易、生产和物流等环节都可以分离,如果武汉对个人网店大规模征税,网商完全可以将经营转移到外地。优秀的个人网店是难得的资源,各地都在积极争取,如果他们迁到外地,将是武汉的损失。”某学者说。

  网友观点

  皇冠卖家征税有必要

  “据了解,这家网店一年能有几千万的利润,有自己的专属员工、仓库、客服、模特,这其实与企业的性质已经一致了,自然是应该为社会纳税。服装利润本来就比较高,许多皇冠店家在销售上更有优势。比如我在线下看到过一双与此店一模一样的拖鞋,线下60元可买到手,但是这家店销售价为120元左右,短短几周的销售量就达到2000多双,照此推算单这双鞋就有12万元的空间。由此可见依托网络平台的低门槛、低成本特点,许多个人卖家已经实现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完全达到了该缴税的级别。”昆明网友“久旺苹果”说。

  征税就关门

  淘宝点卡卖家“山高任其奔”说:“个人来讲并不希望征收税费,目前征税并不是很好的时机。众所周知,许多人网上开店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网店容易起步就是因为没有税费,如果要征税就只好把网店关闭了。”

  征税难“淘”便宜了

  网友“彬彬冰”认为,如果对个人网店征税意味着便宜的商品更加难“淘”了。“征税意味着商家势必会把成本压力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嘛,这样一来网购商品价格也就没什么吸引力了。”

   网站信用查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 http://www.bcpcn.com/cw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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