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电商新闻 > 正文
    
内蒙古煤企整顿:措施得当 效果明显
2011-09-05 14:51:00 来源:

  从5月下旬开始,内蒙古经信、煤炭行业管理系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相关要求,开展了以煤矿为主的矿山生产企业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紧急部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内政发[20II] 10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向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煤局字[2011]192号),对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建设项目审核、灭火工程管理等提出要求。根据5月31日全区认真做好矿山治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又紧急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安全生产经营和煤矿建设项目整顿规范工作的通知》(内煤局字[2011]203号),会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内煤局字[2011] 202号)。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经营监管部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均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为全面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明确重点。根据自治区整顿规范的总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确定了具体的整顿重点,对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煤田煤矿火区治理、煤炭经营管理中的3 2项重点内容进行整顿和规范,对各方面反映的矿区占用农牧民草场、耕地,存在纠纷的,举一起,调查一起,协调解决一起。针对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可能引发的其它问题,自治区、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执行24时值班制度,随时协调解决问题。
  (三)全面排查。根据自治区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会同内蒙古煤矿安金监察局,组成4个督察组,赴全区12个盟市进行督查,在企业、旗县、盟市自查的基础上,对易发生问题的煤矿进行重点督查。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对辖区煤矿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面整顿锡林郭勒盟矿业开发秩序工作组的通知》(内政发[201I] 11号)要求,自治区经信委、煤炭工业局主要领导,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了自治区工作组,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山企业的角度,积极参与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加大惩处。对整顿和规范矿山企业生产和建设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立即处理,加大处罚力度的办法。在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检查中,共查出煤矿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隐患5 8 2条,其中重大隐患5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处。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煤炭企业上至管理层,下至生产一线员工,合法合规生产、文明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二是个别煤矿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建设手续不全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得以有效规范。三是煤炭经营企业环保意识进一步强化,环保措施进一步落实,污染现象明显减少。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全员抓安全、抓全过程安全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二是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突出,动态达标工作逐步常态化。三是煤炭企业对井下“六大避险系统”建设和完善的认识全面到位,各地区、煤炭企业正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和完善工作。
  (三)企业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显著提高,行动主动积极。一是企业占用矿区农牧民草场、耕地的补偿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补偿资金及时到位。二是企业的环保和生态治理措施全面落实,矿区生态治理设施得以完善,矿区公路污染防治措施及时跟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