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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可按70%确定底价
2011-08-08 11:20:00 来源:南方日报

  获悉,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到2015年,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三大产业率先突破,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初具规模,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超过2.5万亿元,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左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3-5个产业链较完整、产值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比2010年翻两番,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6%左右,广东成为全国领先、世界先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意见》指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是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意见》强调,要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化、市场培育与环境建设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谋划、引进一批对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具有关键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完善新产品应用环境,支持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加强国内外科技和产业合作。
  《意见》要求,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十二五”期间,省财政集中投入220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项目用地,属省立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项目用地,由省按照轻重缓急、逐年解决的原则统筹安排;对符合省优先发展目录和集约用地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项目,允许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同时,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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