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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5?13”煤矿事故两名矿主被抓获
2011-05-19 16:03:00 来源:

  双鸭山市新闻办公室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高志勇同志向与会新闻记者通报了四方台龙祥煤矿“5?13”事故相关情况。
  2011年5月13日5时许,四方台区龙祥煤矿副井因非法采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场死亡4人,重伤1人,其余工人全部安全升井。
  经调查,此煤矿系2010年9月关闭煤井。事故发生以后,双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远在北京学习的李显刚书记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下达了限期破案的硬任务,并对相关工作做出了专门指示。市委副书记、市长武凤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焱春同志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立即组织公安、安监、煤炭等各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和伤员救治等善后工作。期间,武凤呈市长、李焱春副市长多次亲临现场,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组织召开会议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部署。双鸭山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志勇为组长,抽调经保、治安、四方台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精干警力组成的四方台区龙祥煤矿“5.13”事故专案组,立即对该起事故开展专案侦查,深入井下认真勘查现场,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法扣押封存了私藏在井下用于非法生产的4910枚雷管和20箱火药,经工作,初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专案组立即决定对涉案的两名矿主董德志(男,43岁)、郑淑霞(女,52岁)实施抓捕,组织力量对两名矿主的社会关系和可能落脚点进行大范围排查,实施“四门落锁”设卡堵截,严防两名犯罪嫌疑人出逃。
  经过缜密侦查,市公安局获取了董德志、郑淑霞两名犯罪嫌疑人落脚点重要线索,并分别于5月15日、16日将董德志、郑淑霞成功抓捕归案,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私自非法生产造成工人伤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对非法提供火药雷管的顺兴达煤矿业主崔风雨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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