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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煤炭资源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1-05-06 13:41:00 来源:

  日前从省政府召开的“福建省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汇报会”上获悉,煤炭资源开发通过整合、技改和整顿关闭,全省煤矿数量从2006年的429处减少至293处,平均单井产能从4.1万吨提高到6万吨以上,全面淘汰年产能3万吨及以下煤矿。
  福建省煤田地质构造复杂,多为倾斜薄煤层,且断层发育,开采技术难度较大。煤矿开发布局呈“小、散、乱、差”特点,煤炭生产矿井规模较小,机械化采煤难以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福建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省经贸委等单位为成员的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确保安全、先易后难、分类推进、限期完成的原则,有序、稳妥推进整合工作。
  2006年,福建省以资源合理性开发和优化配置为前提,对煤炭资源进行了第一轮整合。2009年底,福建省在总结第一轮整合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福建省第二轮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明确新一轮整合的范围、对象和时间要求。为确保整合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此次将需整合的煤矿按关闭、调整、整合分成三类,分别组织实施。第一类是从安全角度出发,将布局不合理存在“楼上楼”关系的、资源枯竭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列入关闭类;第二类是将采矿范围平面投影部分重叠、经调整不重叠的、其资源储量和开采布局经确认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变更相关证照的,列入调整类;第三类是将采矿范围平面投影重叠无法调整的,整合双方在共同认可矿业权核查和资源储量核实结果的基础上,按“一个经济实体”的原则进行实质性整合。
  据介绍,福建省第一轮资源整合批复的52个项目已全部进入建设期,大部分整合煤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中2个煤矿已投入生产。第二轮整合实施方案已全部批复,全省共批复12个县(市、区)整合实施方案,其中列入整合类的项目有16个,涉及各类矿权30个;列入关闭类的有33个煤矿。目前,其中14个完成划定矿区范围的整合项目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为确保整合进度,福建省还对正在实施的第一轮煤炭资源整合的建设项目以及列入省级整合的5个重点煤矿区,实行挂牌督办,要求限时完成整合工作任务。
  经过几年的整合、技改和整顿关闭,全省煤炭资源开发日趋合理有序,煤矿数量大幅减少,行业集中度提高,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煤矿302处,其中生产煤矿293处、基建煤矿9处,总产能2191万吨/年;煤炭开采技术装备水平得到提高,全部淘汰落后的板车运输方式,基本实现轨道矿车运输,85%以上煤矿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水平,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40%;安全生产状况得到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从6.21降至0.163,同比下降97.29%,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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