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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矿难77人被究责
2011-05-06 09:06:00 来源: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天发布了《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对77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王国政等 45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2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同时,责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2010年3月31日19时20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2728.4万元。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通报列举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矿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
  通报称,该矿长期无视政府监管,长期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洛阳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伊川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矿违法施工和生产的问题失察;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和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在该矿存在井筒越界的情况下上报审查同意意见,对该矿未按照技改设计方案将越界井筒调整回界内的问题失察;伊川县公安局违规同意向国民煤业公司超量供应火工品,对该矿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的问题失察;伊川县电业局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国民煤业公司日用电情况;半坡乡党委、乡政府对国民煤业公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乡政府分管领导和包矿、驻矿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督促检查不到位,对该矿在停工整顿期间违法施工和生产的问题失察;伊川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河南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力,对有关部门和半坡乡党委、乡政府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洛阳市政府对伊川县及市级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河南煤矿安监局豫西监察分局在对国民煤业公司开展重点监察工作中,对该矿在停工整顿期间违法组织施工和生产的问题失察。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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