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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革新突破:三大油企初设董事会
2011-04-15 09:43:00 来源:

  我国近五年来最轰动的一次石油公司高层变动,也是国资委主导在央企建立董事会制度的新突破。
  在这次石油系统高管的变动中,中石化集团新掌门人和中海油王宜林担任的都是董事长职务,而此前,中石化和中海油两家集团公司并没有董事长这一职务,两家公司的一把手都是总经理。
  这意味着,中石化和中海油将设立董事会制度,董事长、总经理分设。据本报记者了解,两家公司的董事会目前正在筹备中。此外,国资委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石油也将设立董事会制度。
  由于三大石油公司是央企中典型的寡头竞争企业,因此,三大石油公司均设立董事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我国央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速。
  本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在央企继续建设、规范董事会是“十二五”期间国资委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建设规范的董事会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意义非常重大。“从近几年的实践看,董事会制度初步解决了‘一把手’一个人决定企业命运的局面。”
  设董事会防控投资风险
  业内普遍认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设立董事会制度,标志着三大石油公司正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这也符合我国央企的改革方向。
  按照国资委的改革思路,央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其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央企要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依据这一思路,从2004年开始,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开展了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2005年10月17日,以宝钢集团董事会作为启动试点工作标志,董事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底,建设规范董事会中央企业户数扩大到30家。
  由于三大石油公司在央企中实力突出,且呈寡头竞争格局,改革难度也比其他央企大,因此,此次三大油设立董事会制度意义相对突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三大石油公司建立董事会制度,背景是近几年石油业投资风险加大、腐败案件频发。
  “当年陈同海腐败案发后,荣融主任(注:原国资委主任)在内部给大家做了总结,其中就重点指出中石油缺乏有效监督,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上述人士表示。
  另外,通过建立董事会制度防控投资风险,也是三大石油公司建立董事会制度的目标。
  邵宁认为董事会最重要的职责是把住企业的战略方向,“战略决策失误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有些更具有不可逆性,会给企业带来灾难”。
  据本报记者了解,石油行业目前的投资风险主要集中在金融衍生品、海外投资等。
  不过,上述国资人士表示,在“一把手”文化沉淀颇为深厚的石油巨头发挥董事会的作用,还有很大阻力。
  扩大覆盖面
  按照国资委的规划,“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扩大董事会制度的覆盖面,并且推动已建立董事会制度的企业发挥董事会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
  国资委承诺,对已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一旦相关制度健全,条件具备,国资委向董事会移交原先由国资委代行的董事会职权,实现董事会责、权、利的统一。
  不过,三大石油公司建立董事会制度后,国资委不会立即将所有出资权利移交出去。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坦言,放权需要一个过程,刚刚建立起来的董事会还要有一个成长的过程。
  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是国资委放权给董事会的前提条件之一。
  国资委方面表示,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是央企建设规范董事会的基本要求,企业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也是国资委将业绩考核等权限交给企业的基本条件。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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