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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当受骗自认倒霉大学生应补“消费维权”这一课
2011-10-08 12:58:52 来源:中国教育报
由于非法中介、山寨求职网猖獗,武汉许多大学生曾在求职中被骗。不久前,湖北成立首个高校消费维权联盟,专门对付各种骗人的校园“忽悠式消费”。武汉市工商部门联合湖北经济学院、华师传媒学院、湖北美院等19所高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帮助学生培养消费维权意识。

  

  新闻回放:由于非法中介、山寨求职网猖獗,武汉许多大学生曾在求职中被骗。不久前,湖北成立首个高校消费维权联盟,专门对付各种骗人的校园“忽悠式消费”。武汉市工商部门联合湖北经济学院、华师传媒学院、湖北美院等19所高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帮助学生培养消费维权意识。

  调查:

  上当受骗自认倒霉 仅两成学生报警

  据武汉市工商局统计,武汉是中国高校第三大集中地,近50所高校和百余万学生云集武昌,由于这些高校地处较偏远,校园及其周边形成了典型的“校园消费圈”,加上学生辨识力不强,导致校园消费中乱象不断,各种针对学生的消费骗局、传销、假冒伪劣商品等现象层出不穷。

  今年以来,武汉工商12315统计表明,来自高校的涉及手机、美容美发、穿着类投诉,位居校园消费类投诉前三名。另外,武汉八成大学生暑期求职曾被骗,一些职介“空手套白狼”专骗大学生中介费,山寨求职网套取学生家长电话后以学生出车祸、需做手术为借口等骗钱,这类投诉每月都在20起以上。

  今年5月,一项针对武汉5所高校大学生安全意识的随机调查显示,在遭遇骗局时,只有不足20%的大学生会首先想到报警,近八成大学生缺乏依法维权意识。

  调查组成员在武汉的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东湖学院、汉口学院、武汉商贸学院5所高校进行调查,随机抽取了200名大学生并发放了问卷。在回答“当你上当受骗后作出的反应”时,有56名大学生选择“自认倒霉”,87名学生选择“告诫其他同学”,25名学生选择“找其他方式宣泄”,只有32名学生选择“报警”。

  在调查过程中,绝大多数大学生表示,自己上当受骗后,如果经济损失不是太大,一般不会选择报警,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这类案件太多,报警起不了太大作用;同时又害怕被其他同学知道后,被同学嘲笑。

  原因:

  大学生过于注重面子缺乏依法维权意识

  在许多高校校园里,随处可见贴着许多“求职”的小广告。大学生兼职主要集中在家教、发传单、软件设计、导购、公关、促销员、打字员、演员、模特、歌手等领域。

  目前,通过对高校发案情况的调查发现,一些针对高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不法之徒违法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有恃无恐,并且屡屡得逞,这与在校大学生自身安全防范的警惕性低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密切相关。

  据湖北警方介绍,他们屡屡接到非法中介、网购陷阱、信用卡诈骗等案件,因大学生心地善良、单纯易骗,骗子往往喜欢将大学生作为诈骗对象。

  今年7月初,武昌理工学院的余辉(化名)和3名室友从网上看到招聘兼职的信息,次日,他们来到武汉市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接待员向他们承诺在学校附近商场安排促销工作,每天50元至60元,还有销售提成。接着,接待员给他们看了一份简单的协议,说必须成为公司会员才可以安排工作,每人收取“会员费”100元,保证在3个月服务期内找到满意的工作,4名学生便交了钱。

  之后,他们去公司安排的单位上班,发现往返路途遥远,一个星期只工作4天,工资也没有承诺得那么多,算上车费还得倒贴钱。他们便又找到公司要求重新安排工作,结果被拒绝。学生们想要回100元“会员费”,几经周折那家公司才给他们每人退了50元钱。后来,他们再去找兼职,几家中介公司一开口就要“会员费”或“服务费”,先交费再介绍工作,他们只好不干了。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工处负责人认为,尽管大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方面素质在提高,但由于教育的内容存在一定局限,大学生社会经验相对较少,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提醒大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对策:

  培养消费维权意识 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

  近日,在湖北工业大学的校园论坛上流传着一个热帖:“兼职黑名单,请同学们置顶,以免其他同学上当受骗!”记者发现,不少求职者发布自己在求职过程中所遭遇的“黑招”,并列出公司名字、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提醒后来者注意。同时,一些大学生也自发在网上揭发一些不良公司的骗钱、骗人之举,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民间打假。

  9月6日,湖北成立首个高校消费维权联盟,专门对付各种骗人的校园“忽悠式消费”。为此,武汉市工商部门联合湖北经济学院、华师传媒学院、湖北美院等19所高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通过建立维权网络等消费类学习交流平台,及时通报校园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帮助学生培养消费维权意识;各高校也将设立消费维权联络员,与辖区工商人员建立日常化联系,指导学生安全消费,帮助被侵权学生维权。另外,各高校将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在高校间开展消费维权警示和宣讲。

  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高校维权体系的建设,就是要提高师生的消费维权意识,让学生了解作为一个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湖北警方建议,高校不妨给新生开一堂警示课,讲解社会上常发生的骗子招数,提高他们的警惕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教授王长城说,遭遇上述情况时,首先要将事实真相报告学校,通过学校出面协助解决,如果学校难以解决,可以通过学校的主管部门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其次,要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一旦在兼职期间权益受损,可以根据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根据侵权的性质找相应的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起诉,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还需要提醒的是,不要因受骗而走极端,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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