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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与实体店共存而非取代
2011-10-10 14:00:47 来源:亚太家具网 
 时下,即使再老派的企业家,也已发觉互联网对生活和商务领域无所不在的渗透力。尤其在家具行业普遍低迷萧条的时候,被频频提及的电子商务,已更多地进入大多数企业的视野,并成为企业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徐州睢宁沙集镇通过电子商务在全国进行批发,其销售规模迅速扩大。而曲美、好百年、红星等也早已开始了电子商务的探索。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时下,即使再老派的企业家,也已发觉互联网对生活和商务领域无所不在的渗透力。尤其在家具行业普遍低迷萧条的时候,被频频提及的电子商务,已更多地进入大多数企业的视野,并成为企业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徐州睢宁沙集镇通过电子商务在全国进行批发,其销售规模迅速扩大。而曲美、好百年、红星等也早已开始了电子商务的探索。

  那么,家具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时存在哪些困难?电商与传统渠道的关系究竟如何?为此,笔者采访了青岛市一木家具张庆德总经理及多名身处一线的代理商。

  电商须以诚信为前提

  作为一种新兴的商务形式,电子商务首先是通过网络以数字化的方式来完成商贸活动。这意味着,商贸合作的双方不用谋面即可完成交易。因此,电子商务要求高度的商业信誉。目前,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极高,就得益于其商业信誉无可挑剔。与之相反,我国电子商务在商业信誉上尚存在较多问题。

  据调查,我国家具业品牌集中度不高,品质和服务良莠不齐,这使得进行网购的消费者普遍担心厂家的信誉问题。此外,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本身存在问题,因网购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层出不穷。除了有假网购网站外,中间服务商的服务欠缺也是重要问题。总之,我国电子商务目前的状况就是诚信不足。

  对于家具企业而言,推广电子商务的最大阻力是品牌问题,即品牌不成熟。这意味着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产能、对外服务能力等都存在问题。消费者网购后,供货周期长,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直接影响了网购的推广和提升。随着“80后”消费主体的成长及消费方式的转变,需求应该不是主要问题,关键还在于企业的发展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要树立外部的诚信,意味着企业要付出更多的汗水和努力。

  电商来,经销商未必死

  参照其他行业,我们就能发现,电子商务与传统渠道不是取代与被取代的关系。记得多年前,随着互联网的推广和深入,网络报纸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各大报媒认为报纸的电子版会影响其订阅和销售。但是,多年的实践证明,纸质报纸的销量并未受太大影响。相反,两者之间产生了相互推进的效应:网络推广了报纸,丰富了自己的内容;报纸也借助网络丰富了自己的内容,只是报纸与以往相比,内容与服务更加精细化罢了。

  家具业也是如此,电子商务的便捷性与实体店之间,是可以错位互补的。人们常说到的是电子商务对实体店销量的瓜分,但事实上,电商对实体店的帮助也是不可否认的。比如说,有些消费者在网上查到某款心仪的家具后,由于害怕网购产品在物流过程中的损伤,这时,他们就会直接到厂家的网页去查看,看所在城市是否有该厂家的专卖店,如果有,他就会去专卖店购买。此外,消费者在网上消费之前,往往会去专卖店“踩点”,以确认网上产品与实际货品是否有差别。而只要他到实体店,就有可能被别的产品所打动,进而产生交易。可见,并非是电商来,经销商就“必死无疑”。至少未来数年内,经销商不会“死”。

  电商与实体店可以互补

  电子商务实现的B2C 中,其主体的年轻化决定了电商的消费类型和特点。目前,“80后”、“90 后”是电子商务的主要消费群体。这一消费群体关注电子商务除了便捷外,更重要的是考虑到消费成本,而其所关注的就是折扣价,这一点在淘宝网等网站消费反馈上得到了印证。因此,真正为企业增加利润的贵重家具,往往不适合网购。

  此外,从现今的电子商务消费来看,其商品多属服装、书籍等小型用品。与之类似,家具企业做电子商务时,也不得不将电商的商品定位于小型家具,如桌椅等,其目的在于扩大销量,提高销售额。而一些大件家具,由于物流成本偏高,且安全性难以保证,并不适合于电子商务。因此,对于企业而言,电子商务和传统销售在销售品类、营销目的上可分而治之,形成互补,各自发挥作用。

  当然,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处理好网购和常规渠道的关系,就须做好产品分配、利益分配,理顺与经销商的关系。只要处理得当,企业完全可以“线上”“线下”两手抓,达到最有利、最合理的营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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