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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代购,要围堵也要疏导
2012-10-26 16:20:09 来源:本站

应当针对代购行业建立有别于传统商务的法律体系,出台一揽子的法律治理措施,努力以法律制度的完善帮助代购业化解可能的法律风险,而不是强硬坚守现有法律的底线。

不久前,某航空公司离职空姐李某因为多次大量携带化妆品入境,偷逃海关应缴税款一百余万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消息传开,一时引发了许多人的困惑:网络代购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新鲜但也司空见惯的商业模式,何以成为法律制裁的对象?即便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又何以要承担长达11年的刑期?刑法突然出手,是否会终结代购这种商业模式?不管这些疑问如何解答,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院的判决已经将社会的目光聚焦到了网络代购这种新兴事物。

就“空姐代购案”而言,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李某多次携带大量化妆品入境但是没有主动向海关申报,仅最后一次入境被查获时的物品价值总额就达10万元。虽然在人们的观念中,蚂蚁搬家式的走私更加低调,更不引人注目,但是它所造成的国家税收的流失以及相应的社会危害性,可能一点也不逊色于大批量走私。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相关报告下载:http://www.100ec.cn/zt/2010bgdz/),2011年我国海外代购市场规模达265亿元,今年预计飙升至480亿元,这其中有相当比例是未经海关完税手续而偷偷夹带的。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就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如果法律仅仅追求个案处罚的准确和无误的话,那么李某确实没有太多辩白的空间。但是该案之所以引发人们关注,并不仅仅在于人们对李某的同情,更在于法律亮剑的锋芒,已经让整个代购行业感受到了深切的寒意。

人们选择代购,无非是看重海外商品质优或者价廉,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作为一种自发的商业行为,网络代购是特定商业环境下的产物,只要这种商业秩序还存在,代购就不可能销声匿迹。在这种背景下,法律的着眼点与其是一事一案的曲直,倒不如是一行一业的引导。

虽然目前网络代购主要利用了国内外商品的价格差,但是如果考虑到今后人们的消费观念将日趋多元、消费需求会不断细分的事实,那么网络代购必然会占据着一席之地。即使有朝一日境外商品的价格优势不复存在,网络代购仍然会继续存在下去。当然最迫切的,并非通过个案处罚来有限挽回国家的税收损失,也不在于以刑罚威慑来树立人们依法纳税的规范意识,而是针对代购行业建立有别于传统商务的法律体系,出台一揽子的法律治理措施,努力以法律制度的完善帮助代购业化解可能的法律风险,而不是强硬坚守现有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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