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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不存技术障碍 征收标准或将梯级划分
2012-11-21 16:45:33 来源:本站

今年“双十一”电商交易额再次创历史纪录,支付宝为191亿元,是去年同期4倍,易购则为去年同期20倍,这令传统商业对其刮目相看。

对于消费者而言,价格优势是电商相比传统商业最有吸引力的因素之一。除去房租、水电等成本的下降,电商与传统商业价格上的差异部分来源于税收待遇上的差别。电商是否要缴税,如何缴税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电子商务应该纳税“小卖家”属于免税范围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淘宝等电子商务类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营业额达不到起征点和偶然发生的二手交易属于免税范围,此外都应该纳税。

根据现行税法,2011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到每月5000-20000元,各地政策不统一。连续经营满12个月累计销售额不足80万元的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为3%,超过80万元则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此外利润部分,个体工商户需按照5级累进税率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1.5万元以下缴纳5%,超过10万元缴纳35%;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偶然发生的二手交易以及销售额不足起征点的属于免税范围。电商的销售模式并不是免税的理由,网店征税并没有改变原来征税的要素,应该比对现有的税收框架来征税。”张斌表示,目前对于有实体店的卖家,网络销售部分是计入实体店营业额一并缴税的。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来讲,电子商务应该纳税,否则也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行业整顿或将开始“隐身”B2C成为监管重点

近年来不断有政策,从技术和政策层面规范电商行业,有专家认为电商行业整顿即将开始。2010年7月1日中国正式推行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的时代,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进一步扫清障碍。

2012年5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目前,获批开展电子发票试点的有重庆、南京、杭州、深圳、青岛5个城市。这意味着,相关部委一直处在酝酿阶段的电子发票推广工作开始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在业内人士看来,之所以密集提出要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是因为经历了前期“放水养鱼”时代的“野蛮生长”之后,电子商务市场已到了不得不规范的地步。

张斌表示,目前电子商务在中国处于发展初期,一些开网店的个体工商户应该给予税收优惠等扶持,未来电子商务稽查的核心是针对“打着C2C之名行B2C之实的企业。”这类卖家是将来电商加强征管后重点稽查对象。

电商征税不存技术障碍征收标准或将梯级划分

由于电商交易的虚拟性,有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传统商业可能存在较大征管难度。对此,张斌表示,电商征税利用现有的税制框架即可完成,在具体征管上也不存在技术障碍。“不仅不存在障碍,反而可以更方便征管,每个企业的情况规模、成交量等我们都有详细的数据,而获得这些数据在传统商业中需要税务机关付出较高的征管成本。”李俊凌表示。

张斌表示,未来出台税收政策既要在征收环节体现公平,又要“放水养鱼”,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与扶持网店的发展。

有专家建议,征税可按梯级划分,给予适当扶持,采取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一,根据店的规模、销量,采取不同的税率或政策;第二,针对不同的行业利润不同,采取不同税率。“如将来细则出台,专家建议电商企业应从两个方面着手应对:一方面,塑造企业诚信形象,以快捷、诚信作为市场经营的主导思想;另一方面,提升服务质量,挽留对价格不敏感的消费群体。即使暂时失去价格优势,网购还依然包括便捷、直观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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