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电商新闻 > 正文
    
网购立法能否解决维权难?
2011-05-11 09:31:44 来源:《新法制报》
 2008年7月,工商总局便一度传出要实施“网店实名制”,但在“影响市场活跃”、“冲击小本经营”等反对声音下不了了之。此次《意见稿》提出实名注册,对此如何看待?

  网络交易立法是否有必要?

  2008年7月,工商总局便一度传出要实施“网店实名制”,但在“影响市场活跃”、“冲击小本经营”等反对声音下不了了之。此次《意见稿》提出实名注册,对此如何看待?

  黎晓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网购日益红火,网络纠纷与欺诈行为也层出不穷。若没有健全的制度加以规范,这一虚拟平台势必陷于混乱。立法是一个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我认为,有必要对网购立法。

  王小庆:现在,网络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实在太大了,但我国的网络立法一直没有跟上,《意见稿》提出规范网络购物环境,意义重大。

  魏盛礼:我认为现在还没有必要立法,目前我国网络电子商务还是健康的,并不是处于“无法无天”的状态,比如《合同法》、《民法通则》,还有7月1日即将生效的《侵权责任法》,都对电子商务有制约作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网络、电视购物有明确条款:“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30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况且,现在针对电子商务行业制定一部专门的法规,无形中会给人一种暗示——是不是我国的开放政策,对稍开放的事物都要涉足进去?

  陶然:事实上,《意见稿》里的很多条款,是我们淘宝网一直在做的,比如在淘宝网上开店,一定是要经过“三方实名认证”,卖家在销售商品前,必须通过上传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验明正身”。

  朱红:我在淘宝开服装店已经近4年了,网上实行的是“无店铺销售”,省去了店铺租金、广告费、水电费等成本,因为网购的便利性,我也经常在网上买东西,一旦网店也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失去了它原有的便利。

  邓春晓:我觉得这个政策还是很周全的,也是减少网络诈骗的一项有效措施。

  能否解决网购维权难题?

  国家工商总局曾明确表示,出台举措是对网络交易进行监管,并确立了3条原则:确立网店管理的任务是保护其良性发展,而非为其增加负担;将着手建立网络交易诚信体系;将加大网络交易维权力度。但很多网友对于能遏制网店纠纷表示怀疑。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谌贻庆:任何一部法律出台,只能是管制,不可能完全制约。网购纠纷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国家工商总局的初衷是好的、积极的,但对本身具有开放性的网络购物来说,可能是一种部分扼杀。

  魏盛礼:我认为即使有这三条原则,消费者仍旧会被骗。那些通过网络销售假货的店铺,多采取频繁换平台或单独开办网页的形式来经营,工商要求卖家实名登记,他们也可以盗用他人身份证。没有相关的监管细则,也没有落实到具体的监管部门上,到头来出现纠纷麻烦会更多。

  电子商务还是一个新兴产业,现在是鼓励发展、扶持阶段,立法会制约其发展。

  陶然:网上开店最重要的是诚信,这是我们和网络卖家都越来越重视的一块。目前淘宝网的“交易纠纷率”只有万分之三,据我们了解,实体店的售后纠纷率要远远高于这个数据。

  目前,淘宝网对网店有很多管理规范,比如《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淘宝消费者保障计划》等,对不规范的交易行为也有专门的监管方式,比如限天数不准营业,甚至“封店”等。

  朱红:“谨防被骗”是网购者之间相互提醒最多的一句话,虽然网购确实存在着风险,但实体店也经常会遭遇店面搬离、虚假广告的现象。作为一个网店店主,我很重视客户的评价,有一次,一位客户收到产品之后评了个“中”,我当即打电话询问是不是对产品不满意,并耐心跟客户讲解,最终赢得了对方的“好”评。

  邓春晓:在实体店买到残次商品,还可以想办法退货,可在网上购物我就傻眼了。很多店主都是用网名,消费者无法知道其真实身份,遇到问题很难解决。

  是“该管了”还是“过早涉入”?

  随着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大到品牌厂商小到手工作坊纷纷“触网”奔“钱途”。《意见稿》如果出台,是否会对网络经营产生不必要的制约呢

  黎晓宽:一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的“三定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网络进行管束,但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还是需要法律来进行约束。

  魏盛礼:我个人认为,这明显是法律过早涉入。法律介入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就像工商部门至今无法杜绝传统交易存在的坑蒙诈骗行为一样,网络平台经营者与消费者是利益体,两者之间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或合同手段来保证。

  但是,网络发展太快了,不可预料的东西也太多,在不久的将来,或许会需要提到法律法规层面,但就算这样,也不应由某个部门来起草。

  陶然:在《意见稿》出来之前,国家工商总局和我们做过很多沟通。所以,这对淘宝网的发展不会有影响,反而是一个促进和推动的过程。

  工商登记会否带来成本压力?

  《意见稿》得到了多数消费者的支持,经营者却是喜忧参半,他们普遍对交“注册费”表示忧虑。

  黎晓宽:我认为,交“注册费”是合理的,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况且,《意见稿》中并非强制所有网店办理工商执照,而是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的卖家,明确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前者在经营网店时,被要求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等信息,而对于众多以个人身份开设网店的用户,《意见稿》规定,“对于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个人用户,平台服务商需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并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另外,国家目前对线下业主实行“两费”全免的政策,所以,实名制管理对个体网站也将是全免费的。

  魏盛礼:社会成本肯定会增加,包括网店的线下登记成本、线下交通交际成本、工商部门自身管理成本等,也会增加交易难度。

  朱红:很担心,如果注册,不仅要交注册费,还可能要交个人所得税,以后还可能会涉及各种罚款的,开网店的成本随之就增加了。

  邓春晓:如果网店到工商部门登记,那就要跟实体店一样缴营业税,势必增加成本,降低价格优势和竞争力。

  是否预示网购市场洗牌在即?

  有媒体称,法规出台后,将形成“大鱼”吃“小鱼”,有利于促进行业合理整顿,可以这样理解吗?

  谌贻庆:这是肯定的,注册等手续增加的成本,可能会使这部分店主重新考虑去留,有些小型平台网站可能会被清理出市场,而信誉高的实名网店,必然会赢得更多的份额。

  黎晓宽:我们征询意见有很多方式,包括打电话、书面传达、上网投票留言,还有亲自登门提议的。目前正在把这些意见分门别类整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尊重各大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意见,我们的宗旨是在不影响现有市场状态的前提下,让电子商务能“有法可依”。

  王小庆:谈不上清理,“网店实名制”后一批小型网站、网店必然会受些影响,而原先经过各大主流C2C平台(个人向个人销售的经营模式)实名认证合法经营的卖家会获得一些豁免政策,此后准入门槛肯定会更严格,这都在行业发展的合理范围内。不过目前还属于意见稿,实际影响还要等到细则出台以后才能评估。

  魏盛礼:先不谈实名制对规范网络交易市场有没有帮助,起码会挫伤不少“草根创业者”的积极性。按照现有税法,经营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增值税,这必然对网店造成冲击。

  陶然:就目前意见稿内容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整顿的内容,像淘宝网等大型交易平台,本身拥有成熟的支付系统,不会因为实名制发生大的动荡。

  朱红:选择网上开店无非是为了减少成本,手续简单,绝大部分把开网店当成副业,如果要增加一堆手续的话,我可能会选择放弃店铺,“关门大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