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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抽奖玩儿猫腻 何苦为千元失诚信?
2011-05-17 09:36:34 来源:

     对于高朋爆出的“抽奖门”,有业内人士指出并非只此一家,只不过高朋入乡“模仿”的下场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然对于消费者来说,难道这种网络陷阱就没有人能治理?   

     网络陷阱无人管?


  “这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和知情权的问题,这种做法相当于做广告,最终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长期从事电子商务方面维权的董永森律师表示。

  董永森认为,这一行为本该在法律方面有一些约束,但是国内还没有相关法律来制裁这种行为,只有一些工商行政法规,相比之下,国外有很多比较成熟的法律条文,对这种行为加以制裁,国内的状态是完全依靠商家的道德自律。


  “会被发现有猫腻的本来就不多,加上没有严厉的惩罚,商家难免会有侥幸心理。”董永森表示,原则上,商家为了维护自己的长远利益,会考虑很多问题,基本上不应该做类似的举措,但仅仅靠商家自己的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够的,尤其是目前国内整体商业环境中,商业道德存在严重的问题。


     邱宝昌律师则认为,站在消费者角度,这显然是有法可依的。“很多年前,在实体店里面的‘有奖销售’就有过类似的情况,大奖都被小范围的内部人拿走了,这是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据此规范这种行为,由工商部门严厉查处。”邱宝昌律师认为,这对于网络是同样适用的,应该由工商部门和相关网络主管部门共同查处。


  “很多时候,一旦被发现造假之后,该公司的网络抽奖页面消失了,所有的评论也都消失了。”对于网络取证相对较难,邱宝昌认为,相关主管部门应该责令其恢复,并将问题彻查清楚。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


  “虽然目前国内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但若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坑蒙拐骗的行为,还是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实际上,如上文所述,目前消费者整体维权意识不强,很多消费也见怪不怪,很多都抱着“参与”的心态,从没有人提起过诉讼。而在随后的舆论追讨中,也仅仅停留在道义的谴责上。


  “这对商家来说是没有威慑力的,必须有经济惩罚弥补消费者损失,才会有持续的作用,否则的话,过个半年,这个商家再搞一个其他方面的促销活动,另搞一套销售策略,可能消费者都忘了以前的事情,再度上当受骗。”董永森表示。

 
  “互联网企业玩儿猫腻,一次两次可能可以忽悠过去,但时间一长,早晚得露馅。”一位行业人士呼吁,互联网时代的诚信远比以前重要,为了区区数千元钱丧失企业的整体品牌形象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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