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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3年升副处官员女儿简历曝光 官方称选拨合规
2013-05-23 10:36: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22日,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对媒体质疑“袁慧中毕业三年升副处”作出书面回应。回应称,袁慧中选拔担任团市委副书记符合相关规定。

22日,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对媒体质疑“袁慧中毕业三年升副处”作出书面回应。回应称,袁慧中选拔担任团市委副书记符合相关规定。在其公选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袁慧中的父亲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秋年进行了回避。综合新华社 中新网报道

爆料 市委常委之女3年升副处

5月17日,微博爆出:“袁某,1983年10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升副处,其父为扬州市委常委,曾任宣传部长,现为政法委书记。”该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公众热议。

记者调查获悉,2012年9月,中共扬州市委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9个职位2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2名)。10月,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2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其中,袁某被确定为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拟任人选。

2012年扬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简章》规定: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资格要求,担任正科级职务或市属企业中层正职满1年(2011年9月底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或市属企业中层副职满3年(2009年9月底前任职)”。

组织部门表示,对照该《简章》要求,袁某具备了报名资格。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担任正科级职务或市属企业中层正职由3年变成满1年,扬州市的公选副处级干部《简章》显然属于破格规定。”一位长期从事干部公选工作的组工干部说,越是破格越要谨慎,越要充分考察。不能让少数地方或单位以所谓的结构性需求而随意“破格”。

回应 报名到票决袁父全程回避

不同于此前多起火箭升迁采取委任制选拔,扬州团市委副书记走的是一条公开选拔的道路。

扬州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干部处副处长郎克光表示,组织部从袁某报名开始,就意识到了袁父职务身份的问题。但经过研究认为,袁某的条件符合公选报名资格,不能仅仅因为是干部子女,从一开始就剥夺她的资格。“她有参与这样公开选拔的权利,应该允许她同等竞争。”

扬州市委组织部介绍,在发现袁某报名后,就立刻向市委作了汇报,并启动了回避制度。从报名到常委会票决,袁某父亲全程回避。不仅如此,这次公开选拔,从笔试和面试均由独立专业机构命题,并和其他职位的考试同步举行。

针对网民质疑袁某升迁速度过快是受到“照顾”,组织部门表示,由于袁某是博士学位,根据有关规定,任职起点比较高。而从2009年8月参加工作,到她参加团市委副书记公开选拔之前,尽管职务变动较多,但实际职级晋升的次数仅为2次。

扬州“3年升副处”官员升迁之路

针对质疑较多的履历表过于模糊的问题,扬州市委组织部向记者提供了袁某的职务变动时间表。

工作履历

袁某,女,1983年10月出生。

●2000年9月 考入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

●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 在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专业硕博连读。

●2008年12月 入党。

●2009年 被省委组织部选拔为江苏省选调生。博士毕业后,分配至扬州市维扬区工作。

●2009年8月 任维扬区西湖镇镇长助理;

●2010年6月 任维扬区团委副书记(其中:2010年8月定级为主任科员);

●2011年2月 任维扬区团委书记;

●2012年2月 维扬区与邗江区合并后,任邗江区城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兼物流集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2年10月 任邗江区城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物流集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共青团扬州市委副书记;

●2013年2月 任共青团扬州市委副书记。

12个月

毕业到正科

26个月

正科到副处

她基本素质较好,参加工作后,能较快适应岗位,工作表现突出,得到领导和同事一致认可。——扬州市委组织部向记者介绍

回避制度相对笼统和原则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便有了“潜规则”的空间,相关制度设计上亟待进一步科学和细化。

——有关专家认为

■ 追问

华丽简历为何不早点公开?

这次被当地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无懈可击”的提拔,却遭遇网民不依不饶的“挑剔”,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干部在每个岗位履职,是不是至少要完成一定的任期?也许当地确实求贤若渴,需要优秀人才,但工作3年,5次工作变动,不是提拔就是重用,是否变动过频?期间还要分身于一些个人事务,如果一个人才确实特别优秀,那么在每个岗位履职时间这么短,才能又如何施展、优秀又如何体现?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为什么每次“被需要”的都是她?

袁某堪称华丽的简历,为何不早点公开?袁某的详细履历公开后,一些网民表示“毕竟是博士”“本身确实优秀”。既如此,在干部提拔的过程中,这份可以很好地消除公众疑虑的详细简历,为何不第一时间公开,而要等到广受质疑之后?并非干部的子女就不能提拔,但越是年轻干部、越是干部子女,就越应该尽早、尽量详尽地公开。

纸上的程序“无懈可击”,是否就可以忽视群众的心理评价程序?过快提拔、密集提拔、“不追问就无透明”的提拔,如何过得了公众的心理接受关?让程序认可,也让公众认可,这样的干部才不愁没有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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