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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惩戒,“老赖”难过独木桥
2017-03-28 09:33:34 来源:中国江西网
近日,有两则消息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老赖”狼狈不堪、无可遁形的画面。

“欠账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这句民间俗语放到当下,让人联想到的自然是“老赖”这个群体。尽管这句俗语有些粗俗和调侃,但其却将人们对“老赖”的那种无奈刻画得入木三分、格外形象。但是对于“老赖”的“无奈”,随着多层次叠加式的惩戒,正在转换为一种“扬眉吐气”和“大快人心”。


近日,有两则消息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老赖”狼狈不堪、无可遁形的画面。一是云南昆明夏某在还款承诺期限到后,竟然把执行法院电话拉黑,却被法官堵在其就餐的饭店并搜出现金10万元,这个“老赖”不仅交清了欠款,还写了一份悔过书;二是河南渑池一“老赖”为躲避法院干警做出危险举动,竟躲到卧室外空调主机平台上,最终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老赖”被平安拉回屋里,被依法带离并决定实施拘留。


在此前不久,笔者看到这样一组数据:从2013年我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限制615万“老赖”购买机票,222万人购买动车票、高铁票;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执行案件收案529.2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7.2%和33.1%。这样的数字让人很震撼,615万“老赖”被限行,这无疑是对“老赖”们具有震慑力的数字。


“老赖”不仅侵害当事人的权益,更是在践踏社会诚信,可以说“老赖”是社会中名副其实的一颗“毒瘤”。正所谓“扬善必先惩恶”,不下猛药治理真不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树和褒奖诚信先进典型固然重要,但严惩“老赖”等失信行为更是大快人心。只有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才能够引导和激励更多的人坚守诚信美德。随着近年来一系列举措的“花式惩戒”层层加压,“老赖”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前路是座难过的独木桥。公开曝光,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公开“老赖”相关信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一旦被纳入“黑名单”,不仅限制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限制其高消费,涉及出行、住宿、买车、买房、旅游度假、子女读书等方方面面。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诚信,是人立足于世和商家兴业的底线。“一诺千金”“曾子杀猪”,自古以来,中华民族讲究诚信、推崇诚信。严惩“老赖”,对失信人进行限制,才能捍卫诚信美德的底线,才能夯实中华道德大厦的根基。“恶意欠薪”“赖账不还”,现实生活中,诸如此类的行为不仅害人害己,更败坏了社会风气。严惩“老赖”,对其进行限制购买机票、银行授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方面联合惩戒,才能回应民众的关切,才能顺应广大民意。“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经济发展中,一味放任各种不讲诚信现象,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打折、社会整体诚信度下滑。严惩“老赖”,才能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才能极大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笔者以为,目前,失信惩戒还主要来源于制度层面,来源于相关部门的合作。比如,2014年初,最高法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对“老赖”实施联合惩戒,其中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限制“老赖”出行。但是,毋庸置疑,诚信建设是长远之计,是国家大计,国家有必要专门制定或修改法律,用法律完善失信惩戒的机制,整合失信惩戒的资源,理顺失信惩戒的关系,固定失信惩戒的手段,夯实失信惩戒的基础,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老赖”,只有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形成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多层次制约,“老赖”才能不敢赖、赖不掉,相关部门才能更好规范操作、更易履职尽责,民众才能更加看清底线、更加心中有数。如此,一定会让老赖的路变得更窄、更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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