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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建设诚信社会体系 维护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
2017-04-26 08:42:39 来源:合肥晚报
为深入开展“服务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建设诚信体系、提升综合能力”主题实践活动,合肥中院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此次与合肥市金融办及银行举行座谈会,为民四庭进一步审理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安徽合肥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安徽省合肥中院与合肥市金融办联合举办涉银行抵押房屋买卖纠纷法律问题座谈会,研究商讨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卖方单方违约、房屋有抵押贷款情形的司法裁决处理。合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合肥市金融办、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等银行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合肥中院民四庭庭长张利主持。


2016年以来,合肥地区二手房交易活跃,由此带来的交易诉讼纠纷也明显增多,多体现在卖方因房价上涨而故意毁约的现象,导致买方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由卖方配合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类型案件中,往往出现卖方已就涉案房产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存在抵押权的情形,买方要求提前代为清偿贷款、注销抵押权、进行过户则由于卖房方的不予配合存在执行上的障碍。合肥中院在处理二审案件和调研中了解到,合肥地区的一审法院认识不一,裁决各样,有的法院直接裁决驳回起诉,有的实体驳回诉讼请求,也有法院追加银行为第三人在案件中一并审理进行处理的。为此,3月民四庭专门走访了金融办,协调此次座谈会,听取抵押权人银行方的意见,更好地保护守信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市场交易,引导建立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座谈会上,田岚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她说,近期,合肥市法院房地产案件尤其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同时,合肥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变化可能引发新的诉讼,需要我们提前预判并做好应对。此类案件的处理都涉及如何处分抵押权人即银行的权利。司法实践中,部分基层法院将银行作为第三人加入到诉讼中来,较好地解决了该类纠纷。所以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座谈会,听取合肥市金融办及银行对此类纠纷的处理意见,统一合肥市法院裁判思路,通过案件的有序审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市场稳定。合肥市金融办对合肥中院承办座谈会表示诚挚的感谢,对法院通过调研座谈掌握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表示赞赏,并介绍了他们的相关情况和对于问题的意见。

民四庭沈静法官具体介绍了合肥法院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几家银行就此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与会人员就银行是否应作为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涉案房屋抵押权如何注销登记、判决主文如何表述更为恰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和热烈的讨论,并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会议最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据悉,为深入开展“服务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建设诚信体系、提升综合能力”主题实践活动,合肥中院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此次与合肥市金融办及银行举行座谈会,为民四庭进一步审理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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