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017-07-17 09:16:05 来源:中国信用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意见,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其中明确,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在这份由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大医疗机构安检和安保措施,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意见》还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郑雪倩分析,原来要求医护人员增加警戒、医院设计安检很不方便,但是从发生这些事情来看,无论是保障医护人员安全,还是保持正常的诊疗秩序,都是非常必要和值得重视的,恶性事件可能会相对得到控制。

对于涉医矛盾纠纷,《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排查医患矛盾纠纷,及早调处化解。

今年2月,最高法公布5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表示,不是所有的医疗效果都能满足患者的期待,患者不能仅因为病情恶化,就无端怀疑医生诊治错误,更不应当把病情恶化带来的一切后果都归咎于医生,进而报复、杀害医生。

《意见》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诊区管理制度,指定专(兼)职人负责门急诊的诊区管理,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并且明确提出,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