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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为18岁以上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
2018-01-11 09:45:29 来源:福州晚报
信用评价档案适用对象含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市属高等院校学生。除学生基本信息外,还将记录学生学习诚信状况、经济诚信状况、生活诚信状况和关于诚信的突出正面信息及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等。

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福州市学校将为18周岁以上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

信用评价档案适用对象含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市属高等院校学生。除学生基本信息外,还将记录学生学习诚信状况、经济诚信状况、生活诚信状况和关于诚信的突出正面信息及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等。

根据规定,学生综合档案、毕业鉴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等应体现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表现,并作出相应评价鉴定。凡在参加各级各类考试及升学、招生相关行为中有不诚信表现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在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毕业升学、免试保送、推荐工作等方面要考量学生诚信表现,并作为重要考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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