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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建立教师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2018-04-26 09:04:04 来源:信用中国
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教师队伍诚信管理机制和教师个人信用制度。修订《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开展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透露每学年开学第一周确定为“扬师德、铸师魂”师德主题教育周;在职中小学教师均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等诸多信息。

根据《方案》,安徽每学年开学第一周确定为“扬师德、铸师魂”师德主题教育周,对所有在职教师集中进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同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增强广大教师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组织教师法律和安全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师德考核。

安徽省教育厅将制定《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建立A教师行为规范,界定师德红线,对违反“负面清单”所列内容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教师队伍诚信管理机制和教师个人信用制度。修订《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有偿招生、私设“小饭桌”、乱发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在职中小学教师存在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诚信体系记载当中,并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发挥学校师德建设的主体作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推进综合治理。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主动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等监督。

此外,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专项整治成效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评先评优、省政府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考核结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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