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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市场监管总局:严重违规保健食品将被纳入监管“黑名单”
2018-12-29 09:01:06 来源:中宏网
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

  近日,“权健事件”继续发酵,引发社会上下对保健食品的关注。1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12月25日,一篇题为《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的文章将权健公司推上风口浪尖。

  文章列举了权健公司及其产品的种种“劣迹”:宣传内蒙女孩患癌症后被权健秘方治愈,实则导致该女孩放弃医院化疗,致癌症加重,在极度痛苦中去世;天价售卖按摩鞋垫和负离子卫生巾;拿普通果汁当排毒保健品,卖出天价;以传销等手段大肆推广火疗法、销售相关产品。

  尽管权健公司之后发表声明称此文不实,病将诉诸法律,但其所引发的质疑风波仍愈演愈烈,甚至波及了整个保健品行业。

  有观点表示,权健只是保健品行业的冰山一角。中国保健品市场自诞生以来,尽管四十年来从零开始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但行业从产品到标准,到监督管理,体系极其混乱。

  从中华鳖精、太阳神口服液、红桃K、三株口服液到如今的权健一系列产品,中国保健品至今未能让老百姓产生一种真正的信任感。从产生到销售,各个环节出现过的造假和欺诈行为,尤其是虚假宣传,让保健品日益深陷信任危机。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在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是一种严重的不当竞争行为。整治保健品营销乱象刻不容缓。

  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公告表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公告表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电话营销行为自查自纠。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电话营销的保健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不得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

  公告表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综合整治骚扰电话营销工作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违法违规电信呼叫业务的,及时移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老人深受保健品之害久矣。希望此次权健风波能成为保健品乱象治理的一个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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