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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2019-07-16 09:55:08 来源: 陕西日报
各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或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收其他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纳入本部门市场监管工作中,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到今年年底,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

形成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日前,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到今年年底,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年底,实现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

《实施办法》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主动发起联合抽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提高联合抽查覆盖面;各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或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收其他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纳入本部门市场监管工作中,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实施办法》明确,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省级平台实施联合抽查,也可依托省级平台开展本地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开发的双随机抽查平台,要主动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形成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指引,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环节;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要运用电子化手段随机摇号抽取,做到全程留痕,实现抽取和选派过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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