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日报》载:一则刊登在网上的广告引起了江苏省公安厅的注意。发布人称可以出售高仿07式军服。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发现这是在一个由军事爱好者组成的网络社区中发布的广告。在这个网站里,网民用军衔自封称号。他们不仅交流军事新闻,还展示、交易各种国外军服。而这个出售07式军服的网民,自称军服仿真度极高。这个广告引起许多军事爱好者的关注,不少人在网上下订单。
经过大量调查,警方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在吴某的仓库里,警方发现了500多件仿冒军服。据吴某交代,他与很多“军迷”平时收藏各国军服和军用物品。后来,他认识了一家服装厂老板,就鼓动对方仿制07式军服,他再通过网络向“军迷”们出售。因涉嫌非法买卖军服,吴某已被警方刑拘。同时,一批通过网络购买这些军用品的“军迷”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这起案件令人深思。
一、网络销售仿冒军服行为主要特点
与传统的制售仿冒军服行为相比,网络销售仿冒军服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销售载体隐蔽性强。网络店铺真实信息易隐瞒,增加了监管难度。买卖双方一般以网上订单、网下快递、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交易,交易过程从现实中的实体店变为网络上的虚拟店铺,从面对面的直接交易变为通过网络平台间接交易,交易行为具有隐蔽性。
2.销售行为欺骗性强。不法商人通过频繁点击自己网络店铺提升网络点击率,虚构评论,骗取网络市场信誉和客户信任。
3.销售成本低。网络店铺无需缴纳各类管理费用,相对实体商铺成本低,加上其极具隐蔽性,所以风险小、获利快。
4.消费群体集中。网络销售仿冒军服存在相当规模的消费群体,面向全国各地甚至境外销售。据调查,处于这一消费层次的购买者主要集中在院校在读学生和刚进入社会不久的青年男女。他们经济实力不强,又追求时尚,一些不法商人迎合了这些消费群体的心理需求。
二、启示与思考
网络销售仿冒军服案件的查处,给执法工作带来许多启示与思考。
一要认真学习《军服管理条例》。《军服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军服管理的行政性法规,解决了无法可依的根本性问题,对于加强和规范军服管理、切实扭转社会上存在的军服管理混乱现象、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特别是全军换发07式军服后的崭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解放思想,进一步扩大执法领域。加强军服管理,是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市场经济和网络科技的发展及市场经营手段的多元化,执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课题。对执法工作来讲,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拓展执法思路,特别是要从传统的有形市场延伸到无形的网络市场,力求多方协助配合,使执法工作有新的突破。
三要加强探索,进一步提高执法有效性。查处网络销售仿冒军服案件时,无论是案情的前期暗访调查,还是证据的收集确认,都有别于传统的手段。执法工作者只有不断地更新观念,加强学习探索,善于总结,尤其要加强对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索和探寻执法工作规律和思路,丰富经验,才能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
四要大力整治和净化网络市场环境。要从法律规范上对网络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监管方式等作出规定,从制度上、源头上确保网络市场规范、有序,杜绝网络销售仿冒军服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要进一步加强《军服管理条例》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和部队官兵了解《军服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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