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网络经济监管内容的思考
在多年开展网络经济监管、执法、维权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传统监管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在网络环境中几乎都有表现,包括: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网上售假、售劣,网络传销和变相传销,未经许可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网上商标侵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网上不正当竞争(窃取商业秘密、盗取email地址、截取客户信息等),网上无照经营等。从中我们也体会到:
(一)工商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是面向网络经济各个领域的。我们发现和处理的案件,绝大部分并不是简单的网上购物问题,更难的、影响更大的也不是C2C(顾客对顾客的销售模式)的问题,而是其他涉嫌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传销、虚假广告等问题。同时,除了执法与办案,我们还需面对与社会公众、消费者利益相关或普遍关心的问题,如“秒杀”、“虚拟货币”、网络维权等。所以网络监管的内容狭义上是面向网络中进行的经营活动与服务行为,但广义上是面向通过网络开展的各类经济活动。在这个广义的范围内,工商应当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与职能相关的所有经济活动实行服务与监管。
(二)网络经济监管的目标既面对实体,也面对行为。工商监管的目标不仅仅是对市场主体开设的网站,更多的是利用网络进行的经营与服务行为。目前,纯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特别是C2C平台)的特点是:总量不多、参与人多、纠纷多、自身调处能力强。从今年3·15前夕新浪网组织的公众调查情况看,在公众关心的十大行业和网络购物调查中,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满意度是很高的。这说明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在市场这个“无形的手”的磨练中,已经建立了较好的信用制度和调处机制。因此我们应当更加关注其他一些企业开办的网站及其网络经营行为。从浙江省情况看,20%一30%企业建有网站或网页,大多数企业都有通过网络开展的服务与经营行动,这是一个更复杂、范围更大的监管空间,在这个看得见却又摸不着的空间中,各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性质更为严重,这应当成为工商监管的重点。
(三)网络经济监管必须是“全程式”、服务与监管并举。对“网络主体”的监管应当是对其生命周期的全程监管,有准入、监管、执法、维权,还有信用、扶持发展与服务。经营行为在虚拟市场与现实市场最终实质是相同的,只是表现形式更多样、更复杂、更技术化。从网络经济服务与监管的工作内容看,它覆盖了工商各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都能在其中找到自身的位置,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以支持监管与执法工作。同时,网络经济的服务与扶持、规范与发展更是工商工作中永恒的主题。
二、浙江工商网络经济监管的主要做法
网络经济监管方法其实是传统监管方法在网络上的复制和提升,许多监管思路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在表现形式上增加了许多网络与信息技术特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准入”。我们开发了“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平台”,运用网络搜索技术,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开设的网站(一级域名)及从事经营活动开设的网页(二级域名)进行搜索,并将其网站基本情况进行建档,纳入经济户口数据库中,成为与市场主体相关联的客体数据库(包括重要商品、食品、网站、服务等),这些“网络主体”与市场主体一起纳入经济户口日常监管中。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建档12万家市场主体网站。
二是日常监管。首先是鼓励市场主体对开设的网站开展“网上亮照”,即在其网站或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网络工商”的电子链接标识,点击电子链接可出现经工商数据库验证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信息,还有信用信息、法律法规咨询、投诉举报窗口等,为此我们开发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平台”。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2.4万家市场主体网站加贴了电子链接标识。其次是广告、商标、合同等业务部门通过市场主体名称、违法行为关键字进行网上搜索实施监管。
三是日常巡查。我们开发了“网络经济监管日常巡查平台”,凡是有网站建档信息的企业,在工商基层管理系统中自动标识为“网络监管”属性,工商所责任区干部在开展对某企业的巡查时,系统会自动提醒要求巡查该企业相关网站,并提出对网上亮照、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9项监管内容进行检查。去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对企业网站进行网上巡查17.8万次,对网站的日常巡查基本实现常态化。
四是执法。根据网络案件跨区域、取证难、部门协调配合多的特点,建立了网络监管指挥调度系统,将来自12315热线、其他线索举报、上级交办、网上搜索等途径发现的线索统一纳入指挥调度系统中,实现省市县所的垂直快速指挥。统一筹建全省工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中心”,用高科技实现数据分析、数据恢复,合理合法使用侵人等技术,为网络执法提供技术保障。去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908起,罚没1200万元。
五是维权。网络维权要结合网络特点,以网管网。为此我们开辟了“网络工商”平台,通过企业网站首页的工商电子链接标志,设计成为在线投诉举报、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反馈的专门通道。同时我局还专门开设了“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项服务,成为网上维权的公共通道。
六是信用建设。为了让全省网络服务经营者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我局会同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出台了“浙江省网站信用管理规范指引”,制定了“浙江省网站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帮助企业网站开展信用建设,对网站行为提出了包括“网上亮照”在内的一系列规范要求。为了发挥先进网站的示范效应,我们会同我省三十多家知名的网站,共同发起成立了“浙江省网站信用联盟”,以信为盟、自律发展、引领网络,主动接受社会和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模范履行包括“建立完善制度、首面制度公示制、确保安全交易、健全调处机制、实施信用管理、卖家实名制管理、市场主体网上亮照”等在内的各项制度,并向社会发布了“浙江省网站信用联盟自律公约”,得到了各个网站的积极响应和广大网民的大力拥护。
七是服务发展。网络经济监管一要规范、二要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但目的是促进健康发展。为给我省网络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2008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鼓励发展的12条举措。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们提出了“让更多人上网用网,让网站做强做大,让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口号,开设了“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面向社会公众服务,并在去年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月”活动,启动“136助网工程”(培养10万名网商,以30多家带动一批重点网站提升信用水平,帮助60多万企业上网用网)等一系列服务发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省开展各种培训200多场,培训人数2.3万人,新增网店1.6万家,改造网站1209个,各地出台扶持网络经济发展文件243个,被各媒体宣传报导2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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