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资讯新闻 > 正文
    
关于申请入驻昆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2012-10-19 14:22:58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聚集和辐射效应,促进电子商务在“十二五”及未来一段时间健康、快速、协调的发展,商务部于2011年启动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关于申请入驻“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聚集和辐射效应,促进电子商务在“十二五”及未来一段时间健康、快速、协调的发展,商务部于2011年启动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此次评选全国共有106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参与申报,仅35家通过认定。2012年5月11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昆明高新区)获国家商务部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为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实现产业聚集,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昆明高新区牵头联合云南省商务厅等政府部门和云南双亚商务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港公司)等企业,推出以下优惠办公室房屋,并委托云南省电子商务协会参与推荐和认定合格企业入驻:

1.地点: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大厦A座。办公室以统一装修但不包括办公家具的方式提供给认定合格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办公室的装修和营运管理由云南双亚商务港有限公司负责。

2.面积:和成国际大厦A座每层楼面积约1254平米,准备按每层2-8家公司入驻的方式装修(装修格局见示意图)。拟入驻企业须事先提出所需面积及装修格局要求并与商务港公司落实装修细节、签订入驻意向协议。

3.租金:房租单价(每平米每月):35元(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67元(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期间);2016年12月以后,原则上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但价格需要另行讨论。

4.入驻申请:有意入驻和成国际大厦的企业,请在本周三,即2012年10月10日下午六点之前与协会秘书处联络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详细介绍和拟申请的面积。协会将于周四的会长办公会上统一讨论筛选出推荐入驻企业的目录。

5.其它:昆明高新区正牵头制定“关于促进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展暂行办法”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地方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欢迎云南电子商务协会的各企业通过协会积极申请入驻“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共建云南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