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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发展不光靠自身还应加强第三方监管
2012-12-21 14:30:59 来源:中金在线网
我们看到,在网购火爆的同时,网购产生的纠纷和投诉日趋增加。

我们看到,在网购火爆的同时,网购产生的纠纷和投诉日趋增加。今年淘宝“双11”、“双12”促销后,不少网民反映,有的卖家在打折前抬价,“打折”有名无实;有的网民抱怨,高峰期下的单子发货慢、送货慢,甚至一个月还收不到。还有许多初次网购的人遭遇图片与实物不符、商品质量差、退换货难等问题,网购热情受到打击。

网络购物是个新生事物,其发展过程不光靠自己“单打独斗”,它的不断完善离不开相关行业的发展以及监管的跟进。

过去,大多数快递公司的业务范围只局限在一、二线城市。而今,三、四线城市乃至大量县城也包括在快递范围内,有的快递公司还有了自己的飞机、火车等交通资源,发货的效率大大提升。过去,网购支付存在一定的风险,让人不敢轻易网购。而随着网络银行等电子金融服务的不断完善以及电子商务监管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接连推出口令卡、电子优盾、手机校验码等手段,网络交易安全性不断加强。

今后,促进网购持续健康地发展,同样需要跳出网购本身,加强第三方的监管,引导消费习惯,以此化解矛盾,呵护好这一消费新模式。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针对网民的投诉热点完善监管。网购也是消费,应和传统消费一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网店的商业行为予以规范,使“诚信”成为准则。但这种规范应立足于让网购有更好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地规定“这不许做”、“那不许做”。

另一方面,和传统消费不同,消费者是网购兴起的决定因素。促进网络购物发展,不仅要在市场监管上做文章,更应当在引导消费习惯、增强网购知识上下功夫。

从前信息技术只应用在商品的生产环节,随着快递业、网上银行、第三方交易系统的兴起,信息技术逐渐向下游消费环节延伸,而今已经实现了对商品经济全流程的全覆盖。网购的兴起,正是经济社会信息化程度加深的表现。但消费者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少网民的电子交易知识不足,使得“网购陷阱”频频得逞。国家亟须加大包括互联网技术、电子金融安全在内的网络购物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网民的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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