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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心推出信用认证不是强制行为
2010-12-01 00:00:00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商务部下属机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采集数据,对29家团购网站进行信用认证被投诉一事陷入了舆论焦点

11月25日,北京律师王雅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已于11月16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举报:商务部下属机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采集数据,收取国内29家团购网认证费用,对网站进行信用认证,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属于违法认证行为,并对电子商务中心的认证资质和收费标准提出了质疑。

“11月17日,国家认监委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已经接到投诉,一有处理结果会通知我。”王雅军补充说,截至采访当日,他并未接到关于举报投诉结果的通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被社会广泛关注。加上网站信用认证市场本身并不规范,对电子商务中心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11月26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信用业务负责人张阁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如此回应此事: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有开展信用认证工作的权利和义务,信用认证的程序、结果和收费标准也是完全公开的。

张阁告诉记者,电子商务中心认为,王雅军在举报前并未做好充分的调查工作,其做法已经损害了该中心的名誉权。

“我们已经准备好律师函,准备起诉那位律师。”张阁说。

律师举报信用认证

一切源于10月29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布并试行的国内首份《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该中心同时还为58团购、拉手网、满座网、美团网、嘀嗒团等29家通过首批认证的网站颁发证书。同时,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向通过认证的网站收取了数额不等的认证费,最高达4.5万元。

王雅军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陈述了其举报电子商务中心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该中心只是个独立的事业法人,并未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资格,涉嫌违法。”王雅军说。

由于此次团购认证是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进行的,王雅军认为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有关规定取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许可、对电子签名进行第三方认证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该法第21条规定其只能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不能超越范围进行其他认证”。

“如果二者都没有资质进行信用认证,那么向团购网站收费就有欺诈嫌疑。”王雅军说。

信用认证归谁管理

11月24日起,电子商务中心就在其主页上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团购认证的文章。

针对王雅军所说的“认证机构应由国家认监委审批”的说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关于‘团购认证’的严正声明”中称:《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属于业务性规范,不属于行政性法规,不属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范围。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提及信用认证是否应归国家认监委管理一事,张阁分别打印了认证认可条例和《电子商务信用评价规则》,并指着两个文件对认证的规定说:“信用认证的认证定义和认监委管理的认证工作界定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据了解,认证认可条例所称的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电子商务中心推出的信用认证不是强制行为,我们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第三方机构执行、企业自愿’。”张阁补充说,电子商务信用认证是指从商务信用的角度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真实性审查、信用状况评价、信用行为巡查工作,给消费者、合作伙伴、交易对象和政府管理部门等机构提供参考,其核心是对网站履约能力和偿付能力的评估,并不存在企业信用评定合格与不合格的技术标准。如果我们能研发一套技术标准来区分“好人”“坏人”,岂不成笑话。

张阁告诉记者,他们在制定??证,专家认为,信用认证无法纳入国家认监委管理之中,“我们还曾向国家认监委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回复是认监委的工作范围不包括信用认证”。

对于“信用认证归谁管”的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成认为,根据《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对信用认证的定义,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工作并不违反认证认可条例。

“但这并不等于认证认可条例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以及所制定的《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没有法律效力,一旦有部委认定电子商务信用认证为强制性的,该认证成为证明网站、网店的产品、服务或管理体系是否达到一定的技术标准,是否达标合格的评定时,就需要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李德成说。

“这个问题也反映了我国目前关于认证一词的使用很混乱。”李德成补充说,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具有相对性,需要结合认证目的、认证范围、工作机制和认证结果等因素做区别性对待。

谁有权做信用认证

即使信用认证不归国家认监委管理,电子商务中心作为信用认证机构不需要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就能成立,谁赋予了电子商务中心做信用认证的权利,电子商务中心做信用的权威性如何保证,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李德成告诉记者,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的,所以是否需要电子商务信用认证,由什么机构来认证,我国法律没有做强制性规定。

对此,张阁也很无奈,在他看来,电子商务中心之所以受到质疑,很大程度上也是没有法律赋予的信用认证资格所致。

谈及开展信用认证业务的初衷,张阁说当前电子商务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团购网站发展起来之后,多次发生团购中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网络交易主体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仅从网站本身是无法判断网站背后的经营主体是谁、网站是否可信,所以就需要信用认证,将“虚拟交易” 重塑到“现实交易”,接受现实法律、法规的约束。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作为商务部直属机构,是中编办批准的唯一一个国家级电子商务机构,在电子商务信用认证方面有先天的优势。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是专门承担信用评估工作的公司,已经运作5年多,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有专业的信用评估系统和技术团队。”张阁说,这是电子商务中心开展信用认证的基础,作为介于网站和网民之间的第三方中立机构,电子商务中心为了保证信用认证的权威性,“信用认证工作的程序、结果、收费标准是公开透明的”。

据了解,信用认证的程序是真实性审核、信用状况评估、信用巡查。

“真实性审核通过对网站的注册资本、经营资质等信息进行核实,可以避免一些个人在没有成立公司,没有进行

ICP备案的情况下,就为了圈钱开展团购业务,损害消费者利益。”张阁说,在对网站进行信用评估后,还会进行每年定期的信用巡查,随时调整网站信用级别。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电子商务信用认证领域有多个认证主体,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之前,已经有中国互联网协会推出过网信认证。

嘀嗒团是第一批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信用认证的团购网站之一,嘀嗒团市场总监朱敏告诉记者,现在团购行业非常混乱,有进行信用认证的需求,值得考虑的是如何将认证更加权威和合理。

“应当允许有不同的信用认证主体,不然这个领域就会被垄断,网站就有可能被变相强制进行认证。但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认证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对认证机构的认证规则和行为进行监管,不能只停留在对主体的默认和规则的备案上。”李德成补充说。

信用认证如何规范

谈及此次被律师质疑的“收费标准”问题,张阁告诉记者,在确定认证收费标准前,电子商务中心做过市场调查,通常第三方信用机构对一个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价的收费是1万元左右。

“根据《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网站认证的费用标准是6000元/年,网店(会员)认证的费用标准是450元/年,根据网站的认证年限不同、认证网店(会员)的数量的不同,认证网站缴纳费用的总额是不同的。”张阁说。

但仍有团购网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第一批通过信用认证的网站,认证费用为4.5万元,“这个数额有点高”。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电子商务中心收取认证费用,就应当在被评估方出现信用问题时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此,张阁告诉记者,电子商务中心建立了信用投诉机制,如果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团购网存在信用问题,电子商务中心首先会督促团购网站进行解决,如果解决不了,电子商务中心不仅会对团购网的信用等级进行调整,还有专门的律师团队协助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们努力通过多种措施来解决消费者信用投诉问题”。

“电子商务中心本身并不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毕竟我们不是保险公司,我们是在做第三方信用监督。”张阁说。

据张阁介绍,从10月29日至今,电子商务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投诉50多起,已经有60%的投诉得到解决,剩下的正在处理当中。

“我们会在12月上旬发布《网购信用投诉指南》,以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张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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