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前不久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指出,两年来,通过多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传播普及人权知识,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以政府评估报告的形式肯定公民的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这在以往是不多见的,因此引起了舆论的广泛瞩目。
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能有明显提高,国新办的《评估报告》主要归因于“多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传播普及人权知识”,如九年义务教育中增加了法律和人权方面的教学内容,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人权研究机构近30个,全国县级公安局长、监狱长、司法局长分别接受集中培训,强化人权法治意识,等等。这些人权教育和传播普及活动,对公民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高无疑颇有裨益。此外,还应当立足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对公民人权意识特别是维权能力的提高进行深入分析。
在传统社会,普通人所处的社会地位、所享用的社会资源没有大的区别,一般而言也不会有大的变化,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难以有机会大幅度增进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也不必担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无妄的侵害,因此,人们的权利意识和利益观念并不十分明确,维权能力也不发达。而今,中国社会处于深刻的变革和转型之中,社会流动和人群变动加快,社会利益多元化、利益格局分层化趋势日渐突出,由此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人们对涉及自身权利、利益的问题十分敏感,唯恐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不法侵害。
近年来,许多地方和领域发生了大量公民维权事件,有的造成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也对普通公民进行了生动而深刻的维权教育。一部分维权成功的事件告诉人们,要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公民自己必须要有高度的维权意识,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依靠各种正面社会资源,不屈不挠地与侵权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在维权过程中,公民还需要学习表达、谈判、博弈、协商的技巧,不断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提高以维权手段参与社会公益、推动社会进步的水平。同时,一些维权失败的事件也告诉人们,公民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上如果过于消极被动,如果自身缺乏必要的维权技巧和能力,即便能够获得外界的一些援助,最终也难有满意的维权成果。
对于维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而言,公民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的明显提高,既是一个良好的基础,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一方面,人们会越来越多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尽可能在现有政策空间和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问题,缓解冲突,努力使维权行为处于可操作、可调控、可期待的范畴。另一方面,随着公民维权能力的不断提高,公民提出的维权要求往往会更加具体和现实,更有针对性和迫近性,并且需要更大的政策空间和更宽泛的法律框架,否则,公民维权就会和现有格局产生越来越大的冲突,并与维护社会稳定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
如《人民日报》评论部文章所言,“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公民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内在地要求社会维稳能力明显提高,要求公民维权格局升级换代。为此,需要继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拓展公民维权的政策空间,完善公民维权的法律框架,大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完备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从强化社会维稳的战略高度保障公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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