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维权知识 > 正文
    
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应如何处理
2011-08-30 15:44:18 来源:法帮网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