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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P提醒:租房不备案合同无效 出现纠纷不受法律保护
2011-08-31 11:06:50 来源:齐鲁晚报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BCP信用投诉中心了解到,该办法自今年2月份实施以来,济宁城区到市房产交易监理处进行备案的市民非常少。他们觉得备案作用不大,加上备案需交费等原因,很少人愿意去备案。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BCP信用投诉中心了解到,该办法自今年2月份实施以来,济宁城区到市房产交易监理处进行备案的市民非常少。他们觉得备案作用不大,加上备案需交费等原因,很少人愿意去备案。

  房东>>

  房客经常换,备案太麻烦

  市民李女士在新天地小区有一套闲置的住房,已对外出租3年多,从来没去过房管部门登记备过案。“房子往外租都交给中介去打理,只有房租到期或者签合同的时候才去看看。”李女士说,和房客签订合同,双方便达成了协议,同时还会要求房客多交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的房租当押金,房租到期后检查一下房屋的大体情况以及水、电、气费是否超标,然后返还押金。“房子出租后,和房客从来没发生过纠纷,有时候窗台、洗刷间的小物件出现问题,我就给修理一下。”

  后营小区的孙先生称,他的房子里家具不多,也不担心租客破坏房屋的设施。“到房管部门登记租赁备案,跑前跑后的很费事,还得交登记费。”孙先生认为,房客一般住半年或一年,如果每换一个房客就去备一次案实在太麻烦。

  房客>> 备案没啥用,还得花笔钱

  29日,在济邹路上一家房屋中介内,市民小刘正在等待房东来送钥匙。记者向他问起租房备案一事,小刘直言登记备案没有什么作用。

  “只要和房东协商好,通过中介签订合同,对三方都就有了约束。”他说他租过多家房子,和房东的关系都很融洽,感觉没什么地方会发生纠纷。小刘说,签合同之前,他会先看房,和房东一起去看房间的设施,有什么细节上的问题一般当场会提出来,即便使用过程中有造成损坏,他也会及时和房东、中介沟通,达成谅解。他认为,既然和房东不会发生纠纷,也就没必要去登记备案。当然,如果房东想备案并且愿意出登记费用,他肯定会支持,但房东也觉着备案没什么作用。

  中介>>租赁房备案,不关中介事

  解放路上的一家中介负责人介绍,房屋租赁备案是要求租赁双方当事人去登记,中介只是房东与房客联系的一个“纽带”,无需备案。租赁备案一个重要目的是防止改变房屋的用途,比如,将一间房屋隔成多个小间租给多人居住等。中介不会拦这种活儿,“万一出现问题谁都无法承担责任,况且现在的房客很少住隔间。”该负责人说。

  “如果我们要求房东或租客去备案登记,去房管部门走手续挺耽误时间,房东和房客谁也不愿意费那个事。”银都花园小区一房产经纪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介方如果要求他们去方根本没登记备案,房东可能会换一家不要求备案的中介,这种影响自己生意的事儿谁都不会干。该工作人员说,登记备案要交一定的费用,“房东或房客不想备案,也就没人愿意出这个费用,总不能让中介出吧?我们往外租一套房子也赚不了几个钱。”

  房管>>租房不备案,合同不生效

  交易监理处租赁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济宁市今年春天就发了文件,要求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济宁市房产交易监理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半年多来,很少人到监理处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现在租房的市民,对于登记备案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这是到监理处办理租赁备案人数少的主要原因。”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为数不多的办理备案的市民中以房东为主,而且房屋的出租期比较长,多在1年以上,几乎没有短期租房来办理备案手续的。

  房屋租赁备案,主要是为了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只有办了登记手续,租赁行为才算在法律上有效,租赁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未办理登记的租赁合同在法律上一律无效,一旦出现纠纷,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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