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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以旧充新,可否得到双倍赔偿
2011-08-31 16:15:54 来源:中国市场秩序网
现在购物的纠纷一直没有减少的趋势,并且许多消费和都不知道怎样进行维权,并且也知道自己是否受法律保护。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现在购物的纠纷一直没有减少的趋势,并且许多消费和都不知道怎样进行维权,并且也知道自己是否受法律保护。

  案例:

  消费者:我于今年5月在一个实体商店花了近20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后来经检测该手机为返修机,我是否能要求销售手机的商店予以双倍的赔偿?

  专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消费者是否能得到双倍赔偿关键取决于经营者是否存在着欺诈行为。如何认定经营者是否有欺诈行为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依据以上解释,经营者在经营中构成欺诈须具备以下要件:(1)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2)经营者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3)消费者因此受到了损失。而你在购买手机的过程中,商家故意把返修手机当作正品新手机出售,使你受到了损失,商家其行为显然构成了欺诈,因此,销售手机的商店应予以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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