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卖房的销售人员会用各种营销策略,尽可能多地掏出你兜里的钱。在买房时要小心哪些买房陷阱呢?维权知识告诉您:只要你懂得销售人员的惯用伎俩,购房者就不会在购房中被诱入陷阱。
陷阱,无处不在
近日,一购房者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售楼小姐口头承诺如果其真的有诚意购买,可以为其额外争取到2%的购房优惠。该购房者就交纳了1万元定金,同时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关于购房价格一栏写的还是旧价钱,但注明以购房合同约定价钱为准,同时要求其在10天后到售楼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0天后去签合同,才发现楼价依旧没变。后来明白与他签订《认购书》的售楼小姐已辞职了。
售楼小姐:骗的就是真诚
怎么说服客户把钱从腰包里掏出来呢?一位姓刘的售楼小姐一语道出玄机——骗的就是你的真诚。
坐在记者眼前的刘小姐长得清秀文静,“你看我这人是不是很真诚?”刘小姐很认真地说,在售楼时,跟客户谈房时最重要是真诚。让客户觉得你值得信任,他们就会认可你,而你的目的就一个——为了钱。如果客户信任你后,那以后就好办了,没有阳台的楼房你建议客户说北京的沙尘比较多,没阳台避免尘土进屋;朝向不好采光差的楼盘则建议客户北京的天气闷热,夏季住着舒服等等。
出于对你的信任,买房者入住后发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比如说漏水断电墙上掉渣等情况,这些客户还以为是自己住进去之后造成的。
据了解,不少售楼小姐在正式上岗之前,都接受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如果在销售期间地段升值、前来咨询的市民多,房产商就会通过内部购房等手段,制造人为的火爆。
如何提防买房陷阱
业内专业人士刘峰提示,若购房者提出降价等优惠条件,售楼小姐常会苦着脸举出一大堆不能折扣的理由,看着理由条条合理,购房者往往因为面子而放弃了还价的机会。其实,这往往是卖方利用买主对产品知识的缺乏而运用的策略。
在购房谈判中,售楼小姐会努力迎合购房者的心理,对购房者一知半解的房地产知识予以称赞,于是购房者在虚荣心的极大满足中,时常会忽略对房屋的一些重要细节和问题的考察而签下日后有可能后悔的合同。
刘先生说,一般来说,房屋开发公司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主动降价的。如果开发公司主动调低房屋的售价,这其中有时会暗藏玄机。如某开发公司在售房时称为周转资金,成本价出售积压房。可等消费者入住时才发现,此房不仅质量低劣,而且水、电、气等附属设施皆未配套。不仅如此,开发公司还要求购房者补交测量费、登记费、手续费、管理费等多项费用,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过户。至此消费者发觉上当要求退房,而开发公司却不予理睬。
对于一些不道德的营销员,会以较低的头期款和代为办理购房按揭等优惠条件诱购房者付款买房,而购房者一旦交了第一笔钱,就成了砧板上的肉,被他任意宰割了。
据BCP信用投诉中心了解,律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前要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预售资格;对发展商所作的口头承诺包括售楼小姐的话应尽量书面写入《认购书》或是合同中去,以免纠纷。口头承诺虽然有效,但很难保留证据,一旦涉讼,消费者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无法证明自己所讲的情况属实),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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