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P提示:北京市民可投诉中介七类违规行为
2011-09-01 09:49:04 来源:中国市场秩序网
房价的巨大负担让很多人都开始选择了二手房,但是往往在购买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一些利益的侵害,所以消费者要了解相关的法规,从而更有效的进行维权。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房价的巨大负担让很多人都开始选择了二手房,但是往往在购买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一些利益的侵害,所以消费者要了解相关的法规,从而更有效的进行维权。
北京市建委发布二手房买卖风险提示,经中介交易的二手房必须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市民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一旦发现中介机构不进行网上签约等七类违规行为,可及时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进行网上投诉。
市建委所指的七类违规行为包括:买卖二手房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不进行网上签约、诱骗买卖双方签订自行成交版合同;隐瞒房地产经纪人员身份代理并收取代理或代办费用;将交易结算资金通过“专用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代收代付;隐瞒交易价格、欺骗买卖双方赚取差价;不告知买卖双方网上签约查询密码;非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房屋交易、收取费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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