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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维权注意四点
2011-02-24 14:05:28 来源:
    一是短信群发“善意”提醒,诱使网民上网操作。在此类案中,犯罪团伙有针对性地选择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用户作为作案对象。由于这些对象文化层次相对较高,防范心理较强,普通的诈骗手法已无法得手,进而选择“密码丢失索取”、“网络升级提示”等“善意”提醒诱惑网民。

  二是境外注册网站域名,逃避互联网监管。在所有已发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开设假网站使用的域名均不在国内注册,都是在境外网站注册的免费域名。由于目前对境外域名注册行为无法实施有效管理,使得域名注册人的信息难以获取。

  三是高仿真网站制作,欺骗网民透露账户密码。

  四是连贯的转账操作,迅速转移网银款项。

  目前,警方对假冒该银行官网的涉案网站,已采取封堵、屏蔽措施,严防连续诈骗作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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