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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馆删除霸王条款
2014-01-09 10:36:26 来源:北京日报
 1个月前,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等六大不公平格式条款,此事在获得消费者叫好的同时,也招致行业协会的激烈抵制。

本报记者 窦红梅

1个月前,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等六大不公平格式条款,此事在获得消费者叫好的同时,也招致行业协会的激烈抵制。1月9日,市工商局给出的一个月整改期限已到。昨天,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企业"霸王条款"整改效果明显,许多餐饮企业均表示理解和认可”。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餐饮企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规范监管,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企业存在“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企业违法情况实施处罚。

部分企业签署诚信自律公约

去年12月9日,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包括“禁止自带酒水”、“设包间最低消费”、“餐具收费”、“减少订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等,并提示餐饮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自查自纠。

此后,中国烹饪协会联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出公开信,对工商部门整治餐饮业霸王条款予以抵触,并就此事分别向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进行反映。中烹协认为,市工商局对于上述认定法律依据不足。国家工商总局随后发文支持北京市工商局,认为“对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管是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

“处罚并不是目的,但对违法条款一定会查处,此举旨在规范餐饮行业发展。”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个月来,工商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重点走访等形式,在簋街、南锣鼓巷等餐饮集中区域,对6种“霸王条款”逐项进行详细解读,一些餐饮企业主动删除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以及“责任自负”或“概不负责”等表述,将“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改为在店堂明示,或事前明确提示“既提供免费餐具,也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消费者可自行选择”。

昌平区私个协、昌平区工商联、昌平区饮食服务修理旅店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昌平区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倡导区内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霸王条款”,410余家餐饮企业积极加入倡议活动,40家餐饮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公约》。

商家对条款或存3种误读

据了解,工商部门在对餐饮企业行政指导过程中,发现有部分餐饮企业对这6种条款的理解还有所偏差,“至少有3种误读。”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首先,对于“禁止自带酒水”这一条,工商部门表示,条款的核心在于禁止餐饮企业剥夺消费者的投诉权利,而并非鼓励消费者就餐时自带食品。目前,很多餐饮企业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但在协商前提下合理收取就餐服务费,这一点工商部门并没有禁止。

第二,对于“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条款,规范仅限于提供一种收费餐具的餐饮企业。如餐饮企业既提供消毒好的免费餐具,又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并且已经以店堂告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使用哪种餐具的情况,则不属于违法。

第三,工商部门禁止的是“包间最低消费”,许多餐饮企业将之误读为包间服务费。这在餐饮行业是两种不同的收费。中消协和市消协多年前就已明确提出:饭店餐厅“最低消费”的设置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在全社会倡导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大环境下,餐馆、饭店顽固坚持设置最低消费,将直接推升过度消费,应该彻底取消。

工商部门表示,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尊重餐饮企业正当的经营自主权,对于不涉及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餐饮企业,依据《价格法》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自主定价的行为,不在规范的范围内。

马上就访

一些商家仍设最低消费

在丰台区吴家村路的金百万烤鸭店,服务人员明确表示包间不设最低消费,也可以自带酒水,不收开瓶费。记者在暗访时见到,这些措施受到消费者欢迎。不到18时,所有包间都订满了,路边停满了车辆。在大鸭梨青塔店,服务人员也表示,“早就没有最低消费了,也可以自带酒水。”

昨天傍晚,记者在丰台、海淀一些餐馆走访时发现,不少店面大堂的餐桌上都放好了消毒餐具包,包装上注明收费价格“1元”,但没有一家服务员主动告知餐具收费。当记者询问还有没有其他餐具时,服务人员有的拿来了一次性筷子,有的明确表示没有。走进北京西站附近一间湘菜馆,桌上已经摆好了消毒餐具包,记者见到,服务员不主动提示餐具包要收费,反而主动帮客人将餐具包撕开摆好。

此外,也有餐馆仍然设置最低消费,并只有收费餐具一种选择。小瓦窑路的天和晟京味酒楼服务人员表示,包间8人以上最低消费480元,“但其实菜点得差不多也就行了。”这家店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们都用的是收费的“纸巾包”,没有消毒碗筷。(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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