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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物频遇“钓鱼网站” 法院建议淘宝强化安全管理
2014-02-14 10:25:0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上网买东西,千万要小心别被钓鱼网站骗了。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两起消费者网上购物遭遇钓鱼网站陷阱致账户钱款被盗案件时发现,目前网络购物中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尚不完备。

上网买东西,千万要小心别被钓鱼网站骗了。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两起消费者网上购物遭遇钓鱼网站陷阱致账户钱款被盗案件时发现,目前网络购物中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尚不完备。为此,上海市一中院特向淘宝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加强网络交易安全管理,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2年3月23日傍晚,小丽网上购物下单过程中,被卖家林某告知付款未成功,便点击了林某提供的一个链接,随即进入一个钓鱼网站,小丽银行账户内的39万元被盗划至其他账户。后林某使用盗窃的赃款购买游戏点卡,并将购得的游戏点卡在淘宝低价出售,套取现金。经过二审,被告人林某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1年7月15日晚,小秦在淘宝上购买两只价值19.8万元的爱马仕牌皮包。卖家罗某诱骗小秦将购包款19.8万元转入支付宝平台,并通过钓鱼网站盗取了小秦的淘宝、支付宝账户及密码。罗某登陆小秦淘宝账户,向支付宝平台“确认收货”,致使支付宝平台将货款19.8万元划入被告人罗某等人控制的银行卡内。后罗某等分多次通过在线支付或提取现金等方式,将上述钱款占为己有。抓获归案后,被告人罗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通过对相关案件的审理,上海市一中院认为,目前网络购物中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尚不完备,存在消费者个人信息和交易记录时有泄露、淘宝网店注册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为加强网络交易安全管理,防范“钓鱼网站”攻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市一中院向淘宝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上海市一中院建议,淘宝公司在今后应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的保护。信息泄露是钓鱼网站案件频发的重要诱因,公司应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制定和完备应对信息安全威胁的预案;规范和完善淘宝网店的准入审查和日常监管机制;认真审核相关主体的身份信息和资信状况,在必要时适当提高保证金门槛,引导、敦促淘宝商家适时进行工商登记,将其纳入正常的监管轨道。

上海一中院还建议淘宝公司做好对消费者的风险警示,扩大保险机制的覆盖范围。做好网络知识普及和支付风险防范的宣传工作,敦促消费者在付款前安装拦截软件、核对网站域名以及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个人的淘宝及网银账户等。扩大商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将普通的支付宝交易纳入承保范围,使消费者在付款时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同时选购财产保险。(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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