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德州市交通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客运出租服务质量,擦亮城市窗口形象,市交通局决定从7月份至9月底对出租客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较差、从业素质不高的问题,提升客运出租服务质量,建立起依法营运、公平竞争、服务规范、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据了解,此次规范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提升服务质量、严厉打击“黑车”经营、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实行“不良记录”制度、推进服务“品牌”建设。针对客运出租存在的拒载、议价、甩客、绕道、不按规定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拉网式检查、网格化治理,经过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改观成效。对车容车貌、标志标识进行检查整治,提升客运出租的服务和形象。对于“黑车”经营,强化执法检查,查处一批,做好化解工作,劝退一批。严格出租车驾驶员的准入制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经出租企业、运管机构备案注册后方可从业,变换企业或车辆,必须重新备案注册,未履行以上程序的,按照交通运输部令《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管理规定》对出租企业、车主进行处罚,建立出租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和“不良记录”制度,违章违规达到一定标准的,列入“不良建立”名单,所有出租企业和车主不得聘用驾驶经营出租车辆。
“不良记录”制度俗称“黑名单”制度,据了解,在此次整治过程中在客运出租行业将全面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对出租车及驾驶员的违章违规行为,除按照相应的法规规章处罚外,依托开发应用的出租汽车电子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录入,实行一“违”三“记”,企业、车主、驾驶员分别记账,累计违章记录,累计违章记录达到一定分值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建立不良记录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出租企业依托质量信誉考核和一“违”三“记”,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给予核减业务、核减车辆、直至取消行政许可等处理处罚。出租车辆依托一“违”三“记”考核,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给以核减经营期限、限制更新、直至取消经营资格、收回经营权等处理处罚。出租车驾驶员依托诚信考核和一“违”三“记”,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禁止出租企业或车主聘用。建立约谈诫导制度,对出租企业、车主、驾驶员,违章违规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尚未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由运管机构约谈,面对面的戒导,计入电子信息系统,约谈戒导屡劝不改的,加大扣分力度,最大限度的纠正违章。
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德州将学习借鉴青岛“红飘带”的品牌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德州市客运出租服务“品牌”的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品牌车队”建设工作,,对客运出租服务“品牌”建设提档升级,开展最美“出租车人”的选树评选,塑造叫得响、过得硬的服务品牌。(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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