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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6-11-11 08:46:05 来源: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制定并印发《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制定并印发《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制定依据 

制定依据主要为《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鲁建发〔2015〕3号)。  

二、《办法》制定背景  

房地产业作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中信用缺失的现象较为普遍,有关房地产的投诉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阻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已经成为房地产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为解决房地产信用缺失的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防止出现烂尾楼盘,防范金融风险,我委进行了认真调研,广泛征求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意见和建议,起草了《办法》,并在济南建设网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建立,一是有利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二是有利于房地产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有利于房地产业自身发展。因此,必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布于众,达到资源共享,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三、《办法》制定过程 

制定办法主要经过了调查研究、拟定草稿、征求意见、主任办公会研究、市法制办审核等阶段。调查研究主要是在深入研究《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鲁建发〔2015〕3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调研。拟定草稿主要是在委领导的统一协调下,先后几次召开了由有关处室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参加的研讨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完成了办法草稿。征求意见阶段主要是召开专门会议,征求了市城乡建设委处业务处室、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见,并经市城乡建设委法规处审核。《办法》(草案)于6月17日经市城乡建设委办公会讨论通过;7月22日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通过,统一登记号为:JNCR-2016-0150003。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记分及信用等级的核定、激励与惩戒、附则共五章计二十一条。总则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定义及《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信用信息采集主要明确了信用信息组成、采集渠道和系统录入要求;信用记分及信用等级的核定主要明确了记分标准及信用等级核定方法;激励与惩戒主要明确了激励、惩戒的有关措施;附则主要明确了文件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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