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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十部门联合发文从严落实房地产调控
2017-08-07 09:46:32 来源:南方日报
8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广州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文,从商品房价格、土地供应、住房租赁、信贷等各方面从严落实房地产调控。

8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州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文,从商品房价格、土地供应、住房租赁、信贷等各方面从严落实房地产调控。

销售价不得高于备案价

《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商品房价格监管,要求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同时,《通知》加大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检查指导力度,要求备案价格在楼盘销控表明显位置进行公开标示,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同时,《通知》要求市国土规划委、市住建委等部门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加大商品住房供应。如《通知》明确市国土规划委应按要求完成组织编制和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住宅用地中期供应计划,继续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宅和租赁住房供应结构。灵活确定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

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不久前,《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的“租购同权”曾引发热议,此次《通知》也明确要求市住建委等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落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部署,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在信贷方面,《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以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例如,《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借款人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的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要加强对房地产真实价值的评估,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

对于违规销售行为,《通知》明确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限期停业整改并暂停项目网签资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遵守房地产调控规定、违规销售情况严重的,可联合采取约谈企业或其控股股东的负责人、暂停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在穗楼盘网签等处理措施,并视情况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租购同权”实施细则待发布

业内人士分析称,《通知》是对此前广州调控措施的进一步强调,所涉及的几个方面已有相关政策并一直在执行,所以本次强调的意味更重,以强化市场各方的预期。“今年是调控年,整个楼市调控的趋势是越收越紧。”广州链家研究院院长周峰表示,《通知》也是继续贯彻广州较严的楼市调控政策。据悉,在刚刚过去的7月,广州一手房网签量创下了17个月新低,其中“3·30新政”的持续影响是重要的一个原因。

周峰表示,广州市教育局的加入值得关注,此前《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相关实施细则还待发布,此次广州十部门联合发文,市教育局的加入或是出于此前这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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