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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全生产黑名单记录将纳入个人信用体系
2017-10-17 10:56:36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日前,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福建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诚信福建”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方案》明确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纳入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日前,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福建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诚信福建”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方案》明确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纳入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推动完善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公民身份信息及指纹信息的采集、更新,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方案》明确要求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常态化归集、共享、使用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并推送至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方案》提出,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要求各有关部门制定本领域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将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相关信息共享至联合奖惩信息系统,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相关优惠政策及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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