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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2017-11-21 09:05:25 来源:中国改革报
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贵州省将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并提出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贵州省将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22个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

《意见》明确,有关部门将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给予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等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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