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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今年重点对14类人群建信用档案
2018-07-30 08:51:18 来源:昆明日报
导游“宰客”、金融“欺诈”、企业拖欠工资……今年内,昆明将重点对14类职业人群的失信不文明行为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并适时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

导游“宰客”、金融“欺诈”、企业拖欠工资……今年内,昆明将重点对14类职业人群的失信不文明行为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并适时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这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昆明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内容之一。

如何建

打破信用信息孤岛建数据共享平台

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非一人一时一机构之力可完成。为此,《通知》提出,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分阶段推进建设,并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其中,今年的工作要点由“完善发展规划”“全力攻坚重点任务”“落实保障措施”3个板块共30项工作要点组成。

一直以来,个人信用记录分散于各个银行、工商、税务等各个部门和机构,个人信用信息成了“孤岛”。为了打破这一瓶颈,《通知》提出,建设昆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分散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通知》提出,将积极构建政府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互动的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力量进入信用服务行业,形成征信评级、信用咨询、信用管理等多元化信用服务市场。倡导政府购买信用服务。

实施范围

公职人员等4大领域

《通知》明确了今年将重点加强对政务、商务、个人、行业4个领域范围内的诚信建设推进工作。其中,政务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法规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个人诚信建设将探索开展重点职业人群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司法诉讼、电子商务等15个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14类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

如何使用数据

分类分级管理 建联合奖惩机制

目前,昆明正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和归集目录。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为提升广大市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通知》提出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即加强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和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对各级红黑名单主体实施联合奖惩,定期上报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

当然,目前昆明也在规范红黑名单认定、核实和发布流程,切实把信用记录优良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违法失信者列入黑名单。

如何推进实施

对电商等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提出,今年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示范创新、弘扬信用文化等工作,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其中,专项整治推进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失信专项治理,加大力度集中整治拖欠工资、假劣食品等突出失信问题。

同时,也鼓励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先行先试,积累创新示范经验。例如,在旅游等领域推广信用服务应用,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整合昆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推出特色诚信产品应用。

《通知》提出,为树立诚信典型,昆明将组织开展“做诚实守信昆明人”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昆明好人”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推介各领域各有关部门诚信建设先进典型。

此外,昆明还将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课教学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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