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记者11日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获悉,为推动福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院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欧岩峰表示,该意见共有24项工作举措,主要围绕升级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执行攻坚、创新破产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包含深入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工程、全面开通网上交退费通道、全面落实民商事案件随机自动分案等措施。
近年来,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提出了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并制定了关于畅通市场救济途径、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的40项工作举措,有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局面的形成。
“营商环境有无改善,关键要看‘用户体验’。”欧岩峰表示,2019年4月以来,福建法院深入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庭审观摩月、执行见证月,线下走访座谈、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以用户体验检验司法工作;通过提升司法工作举措,发布典型案事例,编制赠阅《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等方式,用司法工作提升用户体验。
福建法院有关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的相关工作举措受到了福建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普遍好评,而这一结果也离不开福建法院对司法制度的不断探索与创新。
据欧岩峰介绍,福建各地市法院因地制宜,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如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构建互联网诉讼平台;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并创新跨域协同司法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尺度;宁德法院试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三明法院建立金融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数据显示,2019年,福建法院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3.23万件,一审审结12.98万件。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审结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11816件,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4.47万件,标的总额1211.58亿元;执结执行案件35.4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05.90亿元,依法判处拒执罪360件391人。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福建法院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更是依托这一中心所发挥的平台、机制、智库、窗口作用,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
欧岩峰强调,下一步,福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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