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钱卫华)在亚马逊网站买了3条水晶吊坠项链后,认为知名网站销售假货,今年48岁的刘艳清将该网站所属的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卓越公司)诉至法院。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在亚马逊网站上销售的水晶吊坠为仿水晶吊坠,世纪卓越公司损害了消费者全面知晓商品信息的权利,构成欺诈。
昨日上午8时40分,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刘艳清诉亚马逊网站销售假水晶吊坠一案。
庭上,刘艳清诉称,2014年5月19日他在亚马逊网上买了3款水晶吊坠,一共花了449元,据网页信息介绍,3款吊坠都说是天然水晶。买回后,经珠宝检测中心检测,结果都是仿水晶,3款吊坠都是假货,亚马逊欺诈消费者,故诉请法院判令世纪卓越公司退还货款449元,并3倍赔偿1347元,以及检测和误工费共400元。
庭审中,世纪卓越公司认可上述3款吊坠的材质均为仿水晶。该公司法务辩称,刘艳清所买的3款吊坠中,玲饰界吊坠、LACEY吊坠两款均由两家网店所卖,亚马逊只是电子商务平台,且已审查了两家网店的资质,尽到了监督等义务;对于另一款瑞福恒吊坠,虽为亚马孙网站自营商品,但在该吊坠销售前,公司已进行了相应的审查验收,并验证了鉴定证书,在收到起诉状后,公司也对该类产品的说明予以更改。公司认为刘艳清是知假买假,故不同意赔偿。
刘艳清坦承自己就是职业打假人,且手下有七八名工作人员专门来打假,并为此拜师学习珠宝鉴定技术。对于世纪卓越公司主张刘艳清知假买假、不具消费者身份的抗辩,该案审判长认为,该案并无证据证明刘艳清买了3款吊坠不是用于生活消费,故不予采信该意见。
朝阳法院审理后没有支持刘艳清对玲饰界吊坠和LACEY吊坠两款的诉请,判决世纪卓越解除与刘艳清之间关于瑞福恒水晶吊坠的买卖合同,世纪卓越退还刘艳清货款289元,并3倍赔偿刘艳清867元,并赔偿刘艳清三分之一检测费67元。
宣判后,刘艳清及世纪卓越公司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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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成维权主力
昨日上午10时,朝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有光介绍了该院近年来涉消费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李有光介绍,去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2014年至2015年,朝阳法院受理该类案件496件,比上一年度同期44件增长了近10.3倍。
这496件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有三分之二判决支持了惩罚性赔偿请求。
李有光指出,目前,涉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呈现了案件数量持续迅速增长态势,“除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外,该种增长态势主要与新消法对消费者范围的宽泛认定、惩罚性赔偿数额的提高有直接关系。”
李有光称在维权主体中,知假买假、职业打假人现打假热潮,“据统计,在496件案件中,有350件案件的原告曾提起过3次以上的消费者维权诉讼,职业打假人针对同一商品同时起诉多家超市和网络平台的情况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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